1993年,市计生委印发《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与中国人口报社联合举办“改革潮中的家庭”济宁杯有奖征文活动,收到全国各地稿件700余篇,有16篇获奖。10月,市计生委印发《关于在全市举办性从愚昧到文明展播活动的通知》,对展出的组织、发动、观展场所、观展对象等作出明确规定。同年,组织全市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竞赛活动,150多万人参加答卷。
1994年5月,市计生委、市人事局联合印发《济宁市计划生育干部岗位培训实施意见》,分2期对全市计划生育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市计生委组织编写《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发行50多万册。9月,市计生委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行专题检查,检查结果为:全市基础知识教育普及率100%,育龄人群参学率91%,参学群众应知应会及格率84.2%,计划生育宣传品普及覆盖率95%以上。
1995年3月,全省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会议在兖州市召开,与会人员参观了兖州市宣传现场,兖州市做法在全省推广。10月,济宁市在全省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竞赛活动中,组织答卷2.5万多份,获优秀组织奖。
1996年10月,在兖州召开的计划生育“三统一”工作机制经验论证鉴定会上,兖州市探索、创造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三统一”工作经验,通过由国家计生委领导和全国人口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鉴定。
1996年11月,《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宣传一条街活动现场。
2000年9月,市计生委印发《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宣传教育工作摆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普知识。
200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2002年9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济宁市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推动计划生育依法管理进程。2001年,市计生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活动的意见》,在全市开展以“双建”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2004年,济宁市印发《全市“关爱女孩行动”操作方案》,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生育理念;制定出台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解除生育女孩家庭养老后顾之忧。10月,市计生委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在微山县召开全市“双进”“双建”活动先进表彰暨“关爱女孩行动”现场会议。
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宣传活动现场 (2006年7月摄)
2005年,市人口计生委与共青团济宁市委联合开展“晚婚晚育我先行”活动,动员广大青年团员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7月,组织推荐全国2001—2005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选出1个先进县(市、区)、7个先进乡镇、3个先进单位、7名先进个人。
2006年9月,市委宣传部、市人口计生委、市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全市“关爱女孩行动”知识竞赛,曲阜市代表队获一等奖。10月,曲阜市代表济宁市参加全省关爱女孩行动竞赛,获全省第4名。
2007年11月,济宁市印发《关于贯彻鲁发〔2007〕9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在全市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2008年,济宁市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人口计生宣传”主题活动。10月,市人口计生委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大型展览。
2009年5月,市人口计生委与市妇联联合组织开展全市巾帼文明行动暨“倡树婚育新风尚,争当国策带头人”活动,印发《致全市育龄妇女的倡议书》,动员和号召全市妇女争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践行者,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2010年,开展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3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4月,印发《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活动实施方案》;9月15日,举办以《和谐计生》为主题的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表彰大会暨文艺会演启动仪式,表彰30年中涌现出的40个“和谐发展村”和60个“幸福之家”。市人口计生委、市中区人口计生局和任城区人口计生局联合举办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成就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