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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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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治理整顿 1990年底,全市第一、二轮企业承包工作基本结束,第三期承包进入扫尾阶段。这期间,市委出台《关于贯彻〈中共中央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方案,把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治理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991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对社会商业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关于促进商业同业公会加强行业管理的试行意见》,对过多过滥的各类公司进行清理。全市1352家公司撤并380家,占28%;查结违法违纪案件128起,查处违法违纪金额258.9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05万元。党政机关开办的56家公司撤并35家,办理脱钩手续9家,在公司兼职的党政机关干部81人,全部辞去了一方职务。同时,全市查处非法经营药品批发点40处,取缔无证游医药贩48人,查处非法销售伪劣药品个体诊所110处,查处非法经营生产资料批发点50处。 1991年下半年,整顿粮油流通混乱现象,实施粮食体制改革。第一步,以理顺管理关系、划清赢亏两条线为前提,以节流控亏、加强平价粮油管理为重点,实现赢亏分离、平议分开,在全市初步建立起平价粮油统一经营,亏损集中反应的粮油管理体制。第二步,于1992年8月,粮油价格完全放开,粮油企业完全推向市场,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赢亏、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 在治理整顿的基础上,开展了流通企业“四放开”和工业企业放开经营改革。流通企业“四放开”以放开经营、放开价格、放开分配、放开用工为内容,首先在百货大楼、百货大厦等10个单位进行了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市1003家县属以上流通企业实行“四放开”,放开经营面为85%,市属142家企业99.3%实行了放开经营。 h5企业内部制度改革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后,全市掀起新一轮改革热潮,改革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徐州市的经验,打破“一大三铁”(大锅饭、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在这项改革中,工业企业实行厂长聘任副厂级干部230人,有37名原副厂级干部落聘;实行中层干部聘任的企业252家,240名中层干部落聘;251家企业进行了劳动优化组合,2100多名职工未被组合,占职工总数的2.6%,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化管理83家。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形成了职工收入与技能高低、贡献大小挂钩结合的分配制度。 1992年下半年,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在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办法》和《关于认真搞好股份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并选择10家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邹城金鼎实业、济宁鲁抗医药、济宁华联商厦、山东灵芝医药、如意毛纺、永泰照明等股份公司相继成立,在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动下,股份制改革在面上很快开展起来。到1994年上半年,全市共设立股份制企业395家,其中股份有限公司23家,有限责任公司342家。1994年下半年,市体改委出台《关于实施〈公司法〉规范股份公司的意见》和《规范股份公司检查验收标准40条》,对股份制企业逐个进行规范完善和检查验收。经过规范,被山东省确认的有限责任公司261家、股份有限公司18家。18家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9.9亿元,其中国家股4.1亿元,法人股1.14亿元,个人股4.07亿元,外资股0.58亿元,共募集资金12.26亿元。山推、鲁抗两家公司的股票分别于1996年底和1997年初在深圳、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交易,电化、如意、永泰3家股份公司在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上柜交易。 企业经营机制改革 在1992年实行商业“四放开”的基础上,1993年下半年,全市重点在国合商业进行公有民营改革。在组织形式上主要采取“租、包、卖”三种形式,租就是门面、柜组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包就是实行大包干,主要对业务量较大、实现利税较多的企业采取“包死上交、风险抵押、自理税费、自主经营”的形式,对超收部分或实行分成,或留给企业;卖就是对位置偏僻、效益较差、没人承包或租赁的门面进行公开拍卖。全市商业粮食供销系统实行国有民营改革3468家,占71%,其中市直169家,占67%。 对工交企业的改革,采取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因企制宜、多种形式的改制形式。一是兼并、出售重组。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既鼓励优势企业兼并、收购弱小企业,以强带弱,也鼓励优势企业与优势企业合并,实现强强联合,既鼓励济宁市的企业兼并收购外地企业,也支持外地企业收购兼并济宁市的企业。原则上工业企业资产1000万元以下的、流通企业资产200万元以下的都要出售。通过兼并和出售,有183家优势企业兼并208家劣势企业,盘活存量资产近10亿元,10家企业实行强强联合,88家企业整体出售,出售企业资产6.5亿元。二是实施企业破产重组。对一些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兼并没人要、出售没人买的企业,积极稳妥地实施企业破产。1992年,济宁染织厂首开济宁市企业破产之先例;此后,全市共有265家企业实施破产,甩掉债务负担7.8亿元,盘活资产4.8亿元,安置破产企业职工1.54万人。三是股份合作制重组。对资产大于债务的企业实行出售改制,对资债相等的企业实行零价出售,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分体改制。将原有企业资产有效部分剥离出来,同时吸纳职工入股,组成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在这项改革中,全市乡级、乡以上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1011家,总股本11.2亿元,共募集资金3.5亿元。四是剥离经营、租赁经营形式的重组。对经营管理不善但部分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将其优良资产剥离出来单独经营,对其他分厂车间对外出租、出售,实行租赁经营。全市实行剥离经营、租赁经营企业740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4.32亿元。五是“退二进三”重组。对部分濒临倒闭破产的企业,充分利用其区位优势,改造为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让企业退出第二产业进入三产流通领域,使其房屋、场地得到合理利用。济宁第二化工厂、光学仪器厂、弹簧厂、制锨厂、新华皮厂东厂等30多家小企业实行“退二进三”、盘活闲置资产近5亿元。六是企业托管重组。对纯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经营困难的企业,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线搭桥,委托管理水平较高的优势企业进行管理。济宁齿轮厂委托给轴承厂管理经营,济宁开关厂委托给锅炉厂管理经营。 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 经过“八五”大发展、“九五”调整,到“九五”末,全市形成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省、市、县三级企业集团154家,其中大中型153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55家,利税过千万元的60家。列入全市重点调度和考核的33家重点集团,带动350家相关企业,占企业总数的10%,销售收入占全市总数的45%,利税占70%,利润占80%以上。兖矿、鲁抗、山推、如意、英克莱、电化、太阳纸业、菱花味精等11个集团被列为全省重点发展的企业集团,其中兖矿、鲁抗、山推被列为全国512家重点发展的企业。 全市培植大企业大集团的形式主要有以鲁抗为代表的滚动发展式,以菱花集团为代表的名牌产品辐射带动式,以山推为代表的引进嫁接式,以济宁电化公司为代表的严格管理促进式等四种。 “八五”期间,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召开为契机,相继提出“保、扶、放”“保重点、治难点、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三改”(改制、改组、改造)、“三带”(规模带动、名牌带动、外向型经济带动)、“两加强”(加强企业管理、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一提高”(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的改革发展思路,在技改投入方面,既注重量的扩张,又注意质的提高,使一批骨干企业既上能力又上水平,培养了一批在国内、省内同行业中初具特色的领航企业。“八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技改投入108.2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2.5。全市大中型企业发展到153家,利税过千万元的企业达到60家。“九五”期间,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精神,继续实施“三改、三带、两加强、一提高”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两个转变”,在结构调整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技改投入,仅“九五”前两年就完成技改投入72.17亿元,使一批传统产业得到改造,一批新兴产业循序崛起,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11家重点大企业、大集团被列入全省136家重点发展企业,3家进入全国512家重点企业。 改革开放试点县工作 199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开放,东西结合、共同发展”的战略构想,在全省实施欠发达县改革开放试点工作。1994年始,汶上、泗水、梁山、金乡、鱼台、嘉祥、微山7个县先后被确定为改革开放试点县,分别与省计委、省一轻厅、省机械厅、省水利厅、省商业厅、省建行、省地税局等省直部门和文登、平度、莱西、寿光、莱阳、莱州、青州等经济强市以及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结成帮扶对子,进行改革开放试点。到1997年底,泗水、金乡、梁山、汶上、鱼台5个县的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嘉祥、微山的试点工作于1998年展开,至2000年结束。试点工作中,各试点县抓住机遇,坚持以发展为主题,在“改”和“试”上狠下功夫,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实施立县工程,培植县域经济支柱。各试点县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三改”“三带动”“两加强”“一提高”的指导思想,坚持改革与发展一体化、一起抓的工作思路,遵循抓大放小、扶优限劣的原则,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实现重大突破。实施人才工程,着力治本强体。各试点县普遍把建立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企业领导班子和农村基层班子作为经常性工作,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干部培训制度。第一批试点的泗水、汶上、梁山、金乡4个县的企业领导干部95%以上经过市工业干校的岗位培训;90%以上的县直和乡镇干部经过市委党校培训;80%以上的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经过县委党校培训。1994年后,4个试点县共选派400余名企业管理人员和乡镇干部到结对强县挂职锻炼。同时,试点县还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把吸引人才和改善投资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制定灵活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变人才留不住、不愿来的局面。据统计,各试点县共接纳大中专毕业生1.9万多人,吸引各类外地专业人才1500多人,到试点县承担企业承包、项目开发、课题研究和其他形式短期合作的1800多人。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改革合力。为了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县建立结对联系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积极参加组织协调,全市从上到下建立起试点工作网络。试点期间,共帮助各试点县引进项目176个,协调资金1.8亿元,联合开发创办新项目65个。从1994年起,市财政连续三年对试点县每年扶持100万元资金;积极争取立项落实省专项贷款,对试点县新上项目由市级银行每年安排500万元的专项贷款。 产权制度改革 1992年前,虽然推行了许多改革措施,但大多属于企业经营方式、管理方式的改革,真正涉及产权所有制形式的改革并不多。1992年后,全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率先从泗水、金乡展开。市委、市政府因势利导,及时总结推广泗水、金乡的经验,推动全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面上逐步展开。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发展,小型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革遍地开花,企业与企业相互参股,私营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向企业投资入股有了新的突破,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资产股份化、组织形式公司化有了良好开端。 1997年后,为了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优化所有制结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全市产权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先后出台《济宁市工业企业改革意见》《济宁市流通企业改革意见》《济宁市乡镇企业改革意见》等文件,对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工业企业资产1000万元以下、流通企业资产20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都要采用拍卖、出售等形式转让其产权。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又提出“全党抓经济,重点抓调整”的工作方针和“抓住一头,推出一块,放开一片,整体推进”的改革思路,相继出台《济宁市企业产权转让试行办法》《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组建和实施意见》以及《关于企业产权转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对产权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不论采取什么改制形式转让企业产权,都要做到国有集体财产不流失、银行债务不落空、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同时,要求在转让企业产权时,对离退休人员的医疗、工伤、保险,抚恤人员的抚恤费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在资产中一次扣除,留在企业使用,确保职工权益不受侵害。济宁市于1998年6月和1999年5月,先后两次举行大规模的企业产权转让洽谈会,共有323家企业挂牌交易,当场办理产权转让手续222家,签订转让意向书87家。 市属企业脱困 市属工业企业改革脱困工作从2007年5月开始,历时4年。企业改革涉及42家市属工业企业,职工4.24万人(在职3.25万人,退休9920人),企业总负债41.1亿元,资产负债率231%。绝大多数企业停产多年,其中停产10年以上企业11家,最长的14年。改革总成本20.5亿元,通过变现破产企业土地、资产,对银行债权进行打折,向上级争取核销政策等措施筹集改革资金,支付18.6亿元。其中,变现济宁第一化工厂等12家企业土地9.43亿元,占改革总成本的46%;变现41家企业资产1.5亿元,占改革总成本的1%;加大金融债权处置力度,以9700万元解除9.8亿元的抵押贷款及担保,银行不良贷款打折一般在10%以内;积极向上级争取核销,核销养老保险1.28亿元(市属破产企业核销1.03亿元,县(市、区)核销2547.3万元),占改革总成本的5%。妥善解决火柴厂占地职工债权、东丽针织职工债权兑付、如意集团重组樱花纺织等问题,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确保了企业和社会稳定。42家企业,共占有城区土地3736亩,处置完毕11户,处置土地1509亩;建成多个高档居民小区,支持城市发展。兑付欠发的职工工资5200万元,生活费2.6亿元,集资款3400万元,补缴养老、生育、失业、医疗保险金9013万元,为1.15万名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1.48万人领取失业金,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办理职工房产确权1.67万户,向困难企业职工提供救助资金(物品)600万元。成功实施恒立化工重组化肥厂、圣城化工重组润达石油化工厂、五征集团重组山东拖拉机厂、如意集团重组樱花纺织,盘活资产4.58亿元,为1.27万名职工提供就业岗位。五征集团重组山东拖拉机厂,在兖州市积极打造有规模、有品牌、有竞争力的中国农机装备业基地;如意集团重组樱花纺织,延伸了毛纺产业链,提升产品档次,扩大了企业规模。 财税和价检体制改革 1991—1993年,省对市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由省对市实行收支总额分成的体制改为“收入全留、定额上缴、比例递增、超收分成”的体制。1994年起,国家全面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力度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1994年10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从当年10月1日起,改革包干体制,对各县(市、区)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总的指导思想是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处理市与县(市、区)的财政分配关系,确保各级既得利益,调动各级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在工作的实践中,准确把握改革力度,落实中央和省分税制,顺利实现新老体制的过渡,较好地理顺各级分配关系,形成新的财政激励机制。在改革市县财政体制的同时,乡镇财政体制逐步完善。2010年,全市各乡镇均实现分税制的财政体制。 1994年,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税务机构发生重大变革,分设为国税局和地税局,国税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地税部门实行省以下的垂直领导。在税收征管方面,全面进行工商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课税复合税制关系。由原来的33个税种减少为18个,建立了纳税申报制,推行税务代理制,税制结构趋于合理,初步形成高效、简化、公平、统一的治税体系。价格改革逐步推进。改革初期,主要是按照“放调结合,以调为主”的指导思想,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基础工业品出厂价格,改革不合理价格体系。实行“放调结合,以放为主”的指导思想,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改变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价格管理体制,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 企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市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多个层面展开,至2010年,建立起以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养老保险扩大到各类企业各种所有制身份的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63.9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43.8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54.0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64.12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19.9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