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010年,全市财政收支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围绕经济抓财税,围绕财源抓经济”的理财思路,正确处理生财、聚财、用财三者关系,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重要成就。
税收征收管理
济宁市各级财政部门把组织收入作为财税工作的核心任务,严格依法治税管费,深挖收入增长潜力,认真改进财政监督,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均衡入库。1994年财税改革后,依法治税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变相减免税和欠税问题。1995年后,改革税收征管方式,县以上全部取消专管员制度,建立征税大厅,基本实现计算机征税。强化收入目标责任制,把握财税征收主动权。积极协调国地税部门,定期召开收入协调会。加大对收入工作的分类指导,制定税收增长的激励、考核制度,对县(市、区)财政收入指标着重考核国地税收入及占比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以增加可用财力为重点,突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税源大户实行重点监控、直接调度,对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落实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加强对煤炭企业特别是煤炭销售环节的税收征管,防止关联交易行为。在抓好主体税种征管的同时,加强对新兴行业、新增税种以及零星税源的监控和征管。积极推行契税自征,全市实现契税收入快速增长。健全税收征管制度,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利用先进技术促进征管手段的升级换代,继续推广使用税控机,完善发票“双奖”办法,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构筑细致缜密、反应灵敏的税源监控特别是涉税信息网络。优化收入结构,非税比例得到较好控制。各级将提高“两税”占比作为优化收入结构的突破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征管和稽查清欠力度,努力提高税收收入的比重。2005—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06亿元,比2001—2005年增加364亿元,是2001—2005年的2.3倍,年均增长20.5%。其中,2007年突破100亿元大关,2010年达到169.3亿元,是2005年的2.5倍。
财政支出管理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本着“稳步推进财政支出改革,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的指导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在支出预算安排上不留缺口、不做赤字预算,保证财政收支平衡。1993年后,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预算管理单位重新归类调整,使大批适合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入市场,建立以事业养事业、以事业发展事业的新模式。1994年,济宁市财政改变原来一直沿用的“基数加增长”核定预算的方法,对预算资金实行“零基预算”。1996年,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实行“收支统管,零基预算”办法。改革所有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2001年起,在市本级开始试行编制部门预算,在详细调查市直部门(单位)收支和资产情况的基础上,先试点、后推广,逐步扩大到市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从资金来源上,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基金、预算外资金;从编制内容上,核定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必要的专项经费,预算管理更加完整科学。1987—2010年,连续24年实现收支平衡。1996年,济宁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连续15年收支平衡先进单位。
第三节 财政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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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2010年,全市财政收支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围绕经济抓财税,围绕财源抓经济”的理财思路,正确处理生财、聚财、用财三者关系,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重要成就。
税收征收管理
济宁市各级财政部门把组织收入作为财税工作的核心任务,严格依法治税管费,深挖收入增长潜力,认真改进财政监督,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均衡入库。1994年财税改革后,依法治税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变相减免税和欠税问题。1995年后,改革税收征管方式,县以上全部取消专管员制度,建立征税大厅,基本实现计算机征税。强化收入目标责任制,把握财税征收主动权。积极协调国地税部门,定期召开收入协调会。加大对收入工作的分类指导,制定税收增长的激励、考核制度,对县(市、区)财政收入指标着重考核国地税收入及占比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以增加可用财力为重点,突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税源大户实行重点监控、直接调度,对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落实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加强对煤炭企业特别是煤炭销售环节的税收征管,防止关联交易行为。在抓好主体税种征管的同时,加强对新兴行业、新增税种以及零星税源的监控和征管。积极推行契税自征,全市实现契税收入快速增长。健全税收征管制度,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利用先进技术促进征管手段的升级换代,继续推广使用税控机,完善发票“双奖”办法,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构筑细致缜密、反应灵敏的税源监控特别是涉税信息网络。优化收入结构,非税比例得到较好控制。各级将提高“两税”占比作为优化收入结构的突破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征管和稽查清欠力度,努力提高税收收入的比重。2005—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06亿元,比2001—2005年增加364亿元,是2001—2005年的2.3倍,年均增长20.5%。其中,2007年突破100亿元大关,2010年达到169.3亿元,是2005年的2.5倍。
财政支出管理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本着“稳步推进财政支出改革,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的指导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在支出预算安排上不留缺口、不做赤字预算,保证财政收支平衡。1993年后,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预算管理单位重新归类调整,使大批适合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入市场,建立以事业养事业、以事业发展事业的新模式。1994年,济宁市财政改变原来一直沿用的“基数加增长”核定预算的方法,对预算资金实行“零基预算”。1996年,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实行“收支统管,零基预算”办法。改革所有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2001年起,在市本级开始试行编制部门预算,在详细调查市直部门(单位)收支和资产情况的基础上,先试点、后推广,逐步扩大到市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从资金来源上,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基金、预算外资金;从编制内容上,核定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必要的专项经费,预算管理更加完整科学。1987—2010年,连续24年实现收支平衡。1996年,济宁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连续15年收支平衡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