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全国粮食销售价格放开后,市政府为增强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全市粮食供应,决定建立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全市共安排粮食储备1.54亿斤,其中市级储备8000万斤。第一批市级储备小麦规模为4000万斤,从1992年入库的小麦中直接划转。1994年10月,为保证济宁市区粮食供应,市政府决定增加市级储备1000万斤。1998年5月,为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市政府确定再增加市级储备规模3060万斤。至此,市级储备小麦达8060万斤。
2004年,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后,为强化政府的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关于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标准建立地方储备粮的要求,根据济宁市城镇非农业人口、军队、缺粮农(渔)民、城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等情况,市政府确定将全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由1.54亿斤增加到3.5亿斤。其中,市级储备1.26亿斤,县(市、区)储备2.24亿斤。2005年全部充实到位,并印发《济宁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储备粮由市政府统一调度动用,市粮食局负责监督管理,市储备粮管理处具体负责市级储备的购销、储存、轮换等计划的落实,并对县(市、区)储备粮管理进行指导协调。市县储备粮的费用、利息开支分别由同级财政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贷款由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发放。至2010年,济宁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未再增加。
2008年1月,为确保市区粮油市场的应急供应,济宁市政府确定建立21万斤小包装食用油储备和260万斤小包装面粉储备。市区粮油市场一旦出现较大波动,即可投放市场确保供应。市财政承担贷款利息和保管费用。
第三节 粮食储备
视图
1992年,全国粮食销售价格放开后,市政府为增强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全市粮食供应,决定建立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全市共安排粮食储备1.54亿斤,其中市级储备8000万斤。第一批市级储备小麦规模为4000万斤,从1992年入库的小麦中直接划转。1994年10月,为保证济宁市区粮食供应,市政府决定增加市级储备1000万斤。1998年5月,为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市政府确定再增加市级储备规模3060万斤。至此,市级储备小麦达8060万斤。
2004年,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后,为强化政府的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关于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标准建立地方储备粮的要求,根据济宁市城镇非农业人口、军队、缺粮农(渔)民、城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等情况,市政府确定将全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由1.54亿斤增加到3.5亿斤。其中,市级储备1.26亿斤,县(市、区)储备2.24亿斤。2005年全部充实到位,并印发《济宁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储备粮由市政府统一调度动用,市粮食局负责监督管理,市储备粮管理处具体负责市级储备的购销、储存、轮换等计划的落实,并对县(市、区)储备粮管理进行指导协调。市县储备粮的费用、利息开支分别由同级财政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贷款由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发放。至2010年,济宁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未再增加。
2008年1月,为确保市区粮油市场的应急供应,济宁市政府确定建立21万斤小包装食用油储备和260万斤小包装面粉储备。市区粮油市场一旦出现较大波动,即可投放市场确保供应。市财政承担贷款利息和保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