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为兖州焦化厂,始建于1956年,国有企业。1989年6月,经山东省经济委员会批复并入青岛钢铁总厂,更名为青岛钢铁总厂兖州分厂。1992年11月,更名为青岛钢铁总公司兖州焦化厂。1997年4月,更名为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采用先进的捣固式机焦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焦炭100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国家标准一、二级冶金焦、铸造焦、甲醇、电力、煤气、煤焦油、粗苯、轻苯、硫铵、氢气等。
2010年,企业占地48.93万平方米,总资产11.27亿元,职工92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20余名。下设5个车间(炼焦一车间、炼焦二车间、备煤车间、化产车间、热电车间),21个科室(厂办、财务科、物资部、运销部、安环科、生产技术科、企管科、劳人科、质管科、汽车队、计控室、结算中心、工会等)。先后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特级红旗焦炉、济宁市文明单位、济宁市改革开放30年优秀企业、兖州市十大功勋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连续十多年被省、市工商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2.83亿元,利税9300万元。
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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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为兖州焦化厂,始建于1956年,国有企业。1989年6月,经山东省经济委员会批复并入青岛钢铁总厂,更名为青岛钢铁总厂兖州分厂。1992年11月,更名为青岛钢铁总公司兖州焦化厂。1997年4月,更名为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采用先进的捣固式机焦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焦炭100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国家标准一、二级冶金焦、铸造焦、甲醇、电力、煤气、煤焦油、粗苯、轻苯、硫铵、氢气等。
2010年,企业占地48.93万平方米,总资产11.27亿元,职工92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20余名。下设5个车间(炼焦一车间、炼焦二车间、备煤车间、化产车间、热电车间),21个科室(厂办、财务科、物资部、运销部、安环科、生产技术科、企管科、劳人科、质管科、汽车队、计控室、结算中心、工会等)。先后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特级红旗焦炉、济宁市文明单位、济宁市改革开放30年优秀企业、兖州市十大功勋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连续十多年被省、市工商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2.83亿元,利税9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