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农机质量管理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25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25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农机质量管理
农机维修和经营 1991年,全市认定二级农机维修点92处,三级维修点826处,农机维修网点初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1994年12月,《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条例》赋予县级农机部门《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批发放权力,为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1995年,济宁市农机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实行农机产品经营技术合格证管理的通知》,对农机经营销售公司(配件门市部)依法纳入管理。规定市属、县(市、区)属农业机械经营企业向市农机局申请,由市农机局审批;县(市、区)以下农机配件门市部向县(市、区)农机局申请,由县(市、区)农机局审批,合格的农机经营公司(门市部),颁发市农机局统一印制的《农机产品经营技术合格证》和铜牌标志。1996年,全市审定发证农机经营公司17家,配件门市部480家,有效地堵住了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流入市场的关口,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当年,省农机局在全省推广了济宁市做法。2001年,省农机办颁发《山东省农业机械维修厂(点)技术检验实施细则》《山东省农业机械维修配件销售点技术检验实施细则》,强化了打假等监督职能。同时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以及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加强整顿规范农机维修市场、农机销售市场的力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违法行为。2002年,根据农业部关于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的部署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农机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个体农机维修点整治和管理的意见》,印发关于管理和整顿农机市场的通告,全市掀起轰轰烈烈的市场整治高潮,查处无证照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业户152家,假冒伪劣农机产品7630台,价值280多万元。 2004年后,济宁市农机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持续开展农机维修规范化建设和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活动,加强农机维修市场专项整治和打假护农工作,促进了农机维修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创建“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300个,其中,达到三星标准的66个,四星标准的14个。新建农机4S店2家,农机大市场2处,农机维修、销售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职业技能鉴定 1998年,省农机局确定在济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种为修理工。试点期间组织参加鉴定116人,通过考核99人,为在全省推广摸索了经验。2001年、2002年,全市分别完成鉴定610人、1607人,均居全省首位。2002年,根据省农机办《关于开展拖拉机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劳动部批准鉴定工种的范围,市农机局安排金乡、嘉祥、汶上、曲阜4个县市进行试点,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当年完成鉴定考核驾驶员894人,其中金乡县完成423人。 2002年9月,经山东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批准,成立山东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济宁工作站。负责鉴定工种包括修理工、拖拉机驾驶员、农用运输车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电焊工、气焊工等20余个。同年,工作站受省站委托,组织编写了《农机营销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指导》,该书27万字,由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在全国范围内使用。2002年后,各级农机部门积极创新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思路,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稳步增加,2012年,全市累计完成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4.67万人,年均3722人。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建设,严格把握鉴定质量,提高农机从业人员技能素质,1998—2012年,全市共有218人参加部、省组织的培训考核学习班,并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考评员、督导员资格证书。济宁工作站连续15年被评为全省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先进单位;2008—2009年,被评为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先进单位。 农机投诉 1998年7月,经省消费者协会、省农机局批准,成立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农机投诉站济宁分站,为济宁市第一个专业投诉站。主要职责是开展“3·15”宣传,正确引导农民消费行为,加强对农机产品质量、农机售后服务、价格和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督,依法处理农民的投诉,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处理农机投诉的法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1998—2012年,累计受理农机投诉236起,结案235起,涉案价值1630余万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