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6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6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年4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06〕1号),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我市农村人口众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高度和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全力以赴,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按照省委的部署,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原则是:
    1.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2.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
    3.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长远规划与近期建设相结合,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进行全面规划,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
    4.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制定规划要问计于农民,推进建设要依靠农民,建设成效最终要惠及农民,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不增加农民负担。
    5.必须坚持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政策引导,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地方资源,形成依靠农民辛勤劳动、政府扶持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推进机制,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
    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突出重点,配套建设,整体推进。
    (一)加快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培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新型农村产业体系
    继续培育壮大、延伸提升畜禽、林果、瓜菜、优质专用粮棉油和劳务经济五大产业体系,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着力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建设高产稳产高效基本农田,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深度调整农业结构,进一步扩大高价值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突出规模特色,培植主导产业,建设专业区域;深入推进林业“六大工程”,加快建设速生用材林和优质干鲜杂果、苗木花卉基地,启动实施“绿化示范村”工程,2006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4%,“十一五”末达到28%;以规模养殖为重点,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发展生态、高效、品牌渔业和休闲渔业;放手发展农村民营经济,鼓励支持农民个人和村集体创办二三产业项目;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2006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达到36%,“十一五”末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达到65%以上。“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林牧渔业所占比重年均提升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要集中培育一批有龙头、有基地、有品牌、有市场潜力的农村特色产业,努力做大做强,带动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和农民增收。依托特色主导产业和规模化种养基地,大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用好专项资金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实施技改扩能;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引导各类城镇超市、连锁店向农村延伸,创办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经济协会;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500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50家,力争60%以上基地农产品和农户纳入产业化经营。
    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优质农产品质量提升计划,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健全完善生产规范、监管有力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监测检验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全面推行农产品例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搞好“三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证及农产品品牌认定。“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三品”认证和农产品品牌认定分别达到30个以上。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资源节约、秸秆综合利用和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新技术的研发、推广;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科技特派员工程,抓好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强化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着力提高农民素质,突出抓好绿色证书培训、新世纪青年农民培训、技能扶贫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调整优化农机生产结构和配置结构,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重点发展大型机械、复式多功能机械及设施农业机械,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2006年主要农作物和林果、畜禽、水产品优质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5%,综合农业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十一五”期间,全市要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力争每年完成各类农民技能培训20万人。
    (二)加快改善农村物质装备条件,构建新型农村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以治水改土为中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南水北调东线、洪水南下、河道治理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善防洪除涝和水资源保护两大体系;狠抓滨湖涝洼地改造、黄河滩区治理、水源地保护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完善灌区排灌渠系配套,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2006年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万亩;搞好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开发治理,加快荒山绿化步伐,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抓好生态防护林营造和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南四湖、采煤塌陷地、水库等大水面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加快以采煤塌陷地为重点的土地复垦和开发治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2006年治理塌陷地3万亩,“十一五”期间治理20万亩以上。
    实施新一轮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坚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立足保护有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搞好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向农民群众无偿提供新型住宅设计样图;以城镇社区建设理念改造传统村落,积极稳妥地推进空心村、旧村改造和村庄合并搬迁;依托乡镇驻地、工矿区企业,整合集中自然村,建设农村中心社区,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和社区化管理。2006年完成33个小城镇的新一轮总体规划和160个中心村的村庄建设规划修编,并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
    加大村村通油(水泥)路、通自来水、通电、通电话电讯、通有线电视工程建设力度。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双千万”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2006年投资2.5亿元,改造农村公路500公里,建设公路桥梁129座;“十一五”期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374公里、桥梁108座,全面完成自然村连接路、边界断头路建设。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进度,2006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年内新增自来水受益村1421个,新增受益人口15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2007年达到85%以上。巩固扩大农村电网改造成果,完善供电基础设施,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加快村村通电话电讯和通有线电视工程建设,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打造农业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十一五”期间,所有建制村基本实现“五通”。
    开展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整治农村“脏乱差”为重点,全面清理农村“三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搞好农村污水治理;推进“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灶、改圈)”生态家园工程建设,大力普及推广户用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技术,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池;加快村庄道路硬化、街道和庭院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环境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2006年全市实施“一池三改”和实现“五化”标准的行政村达到10%,“十一五”末争取达到40%。
    (三)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营造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6年市级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015万元。严格义务教育“一费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全部实行“两免一补”。启动农村教育振兴计划,实施特困生救助、课桌凳更新、危房改造、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提高农村办学水平,2006年完成4.7万平方米的学校危房改造任务。加强农村学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和取得教师资格的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任教;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化办学的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十一五”末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06年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019万元,所有县(市、区)全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参合农民达到80%以上,2007年全市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36处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搞好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加强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加大对口支持农村卫生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健全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管理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大力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保护和发展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发展民间文艺产业,培育农村社区及基层业余文艺演出和电影放映队伍,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建立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加快建设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乡镇综合文化、体育活动中心,配套跟进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十一五”期间实现村村有文体活动场所。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扎实推进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突出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移风易俗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集中开展“倡树婚丧礼仪新风”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形成文明、科学、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全市各民族团结稳定;积极推动群众性情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创建活动,深化拓展“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和“文明一条街”“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2006年建成1000个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十一五”末60%的行政村基本达到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标准。
    (四)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健全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的原则,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使农民从土地保障、家庭保障转向社会保障。
    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农村低保资金投入,不断扩大农民低保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线标准和补差金额,2006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人均补差达到240元以上,财政状况较好的县(市、区)相应提高年人均补差标准。“十一五”期间,农村低保标准和年人均补差,要随当地财政收入增长和物价上涨因素逐步调整提高。
    健全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征用和被征地农民补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征地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在扶持失地农民发展非农产业的基础上,建立与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相适应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贯彻实施新的《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四级联保”制度,实现农村五保对象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确保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
    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专项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特困户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灾民生活救助、临时性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制度,多渠道筹集和落实救助资金,规范救助程序,做到应助尽助。广泛开展社会互助活动,建立起政府主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各类救助和帮困不重复、不遗漏、广覆盖。
    (五)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建新型和谐的农村管理体系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合理、有序流转,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2006年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税;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对规模较小的乡适度进行整合,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农村“四荒”资源、林地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各类集体资产,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民主议事制度,全面落实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
    切实维护农村稳定。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健全乡规民约,强化“平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防控机制,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及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用好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好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深化“三级”联创、“双强双富”等活动,健全农村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三、多渠道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认真落实财政支农投入“三个高于”的要求。2006年市级财政安排“三农”支出2.4亿元,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经济实力强的县(市、区)财政资金要更多地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入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
    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农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大对农业产业化、标准化以及农业科技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农业减灾体系、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等建设,农村道路、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设施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落实对少数民族村(居)的优惠扶持政策。整合现有各项支农资金,对各类资金统一调度,统筹安排,捆绑使用,集中投入,增强政策合力,提高使用效益。实行按项目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和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扶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多渠道增加投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无偿带有偿,以政府带社会,多形式、多渠道吸引金融、企业、民间团体等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投放当地新农村建设的贷款比例;农业发展银行要根据调整后的业务范围,积极搞好农业小企业的贷款试点工作;各级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加大农村信贷投入,做好农村小额贷款担保试点工作;鼓励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按照“一事一议”要求,健全农民自主筹资办法,引导农民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
    落实完善惠农政策。在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经费补助的比例不低于20%;建立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民负担监管新机制,积极化解乡村不良债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扩大补贴种类和范围;严格落实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20%用于农地开发的政策;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与农村“一事一议”结合起来,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资金补助或以奖代补。
    四、切实加强领导,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新农村建设事关我市现代化建设全局,是一项涵盖面宽、涉及范围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突出位置,定期分析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形势,研究制定具体得力措施,及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建立工作指导协调机制。充实加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委农工办),加挂市政府农业办公室牌子,健全综合协调服务机制,承担全市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职能。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统筹抓好本地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任务要求,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项目建设、经费安排上重点向农村倾斜,搞好调查研究,摸清现有基础,创新工作机制,组建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出台一个细化量化的实施方案,推出一批示范性强的典型,承办一批服务基层群众的实事好事,建立一套奖惩分明的激励制度,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抓好典型示范和后进帮扶。实施“321”示范工程,选择3个县(1个经济强县、1个城郊县、1个经济欠发达县)、20个乡镇(10个经济强乡镇、10个中等状态和经济薄弱乡镇)、100个村(50个经济强村、50个中等状态和经济薄弱村)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部门包村、干部驻村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重点任务紧密结合,继续组织市、县(市、区)机关对口包扶,选调万名干部下基层蹲点驻村,指导帮助乡镇、村制定规划,落实措施,达不到目标要求不脱钩、不离村。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策划制作专题节目,及时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以各种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城市智力、人才和资金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加大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方面服务农民、建设新农村的力度。
    加强工作指导和考核。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评价体系和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机例,细化量化任务目标,明确部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加快新农村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考核中的比重,制定奖惩激励政策,定期检查调度,实行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不断把新农村建设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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