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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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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文明城市创建
2009年3月25日,全市争创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
1997年始,以“孔孟之乡·文明济宁”为主题,举全市之力,聚万众之心,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五条线工作机制,即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线,由市政法委牵头的社会秩序管理工作线,由市建委牵头的城乡建设工作线,由市文化局牵头的文化建设工作线,由市文明办牵头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线。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对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005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把113项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行“六定三包(即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措施、定人员,包时间、包质量、包达标)”,建立执行责任奖惩制度。2009年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建立城市规划管理、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城市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社区建设管理、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城市管理经费保障等10项机制。 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力量对争创文明城市工作进行高密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保证每天都有创城内容。开设《曝光台》等批评报道栏目,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和现象及时公开曝光。利用阅报栏、宣传栏、社区道旗、公交车、出租车等阵地搞好社会宣传。启动“百场讲座进社区”活动,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提纲》《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文明市民手册》《告市民一封信》。 集中开展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牛皮癣”、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规范交通秩序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规范早点夜市、露天烧烤,及时清理占道经营、整治马路市场、规范超门头经营,规范整治门店招牌。加大市民巡访团巡访力度,随时把巡访情况向各部门单位通报,巡防团成为城市的“啄木鸟”。 开展“文明在济宁”系列活动。2010年3-12月,市文明委在全市广泛开展“文明在济宁”系列活动,着重实施“七大行动”,即市民素质提升行动、交通秩序畅通行动、窗口行业满意行动、生态环境呵护行动、社会文化环境净化行动、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和谐社区创建行动。2005年,济宁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8年9月,济宁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