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
2003-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到济宁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贯彻落实情况。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为全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理顺管理体制
2002年,济宁市红十字会由市卫生局代管调整为市政府领导联系。至2006年,全市12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全部理顺管理体制,成为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全省范围内,济宁市率先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济宁市在全国和全省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
基层组织建设
针对县级红十字会有编无人、有人无事、人员被占用的情况,采取建组织、下任务、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在全国率先制定《农村红十字会工作规范》《济宁市红十字会星级管理规范》《济宁市红十字会星级管理考核细则》,建立“四定”“四有”“两公开”“三上墙”制度。截至2010年,全市共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3229个,其中行业红十字会99个、学校红十字会1308个、乡镇(办)红十字会155个、村(居)红十字会小组1667个。红十字组织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社区、厂矿和学校,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红十字会组织网络。
第二节 管理体制改革
视图
法制建设
2003-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到济宁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贯彻落实情况。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为全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理顺管理体制
2002年,济宁市红十字会由市卫生局代管调整为市政府领导联系。至2006年,全市12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全部理顺管理体制,成为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全省范围内,济宁市率先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济宁市在全国和全省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
基层组织建设
针对县级红十字会有编无人、有人无事、人员被占用的情况,采取建组织、下任务、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在全国率先制定《农村红十字会工作规范》《济宁市红十字会星级管理规范》《济宁市红十字会星级管理考核细则》,建立“四定”“四有”“两公开”“三上墙”制度。截至2010年,全市共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3229个,其中行业红十字会99个、学校红十字会1308个、乡镇(办)红十字会155个、村(居)红十字会小组1667个。红十字组织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社区、厂矿和学校,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红十字会组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