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环保执法工作开始于2004年。2004年,开展二氧化硫低空污染专项整治,改造各类小型民用炉具6000多套,取缔小锅炉和露天烧烤1172处。2005年,与供水集团建立协管机制,绘制城区4条河道流向图,对城区河道和供排水管网实施监督管理,对城区河道和供排水管网实现网格化全覆盖监督执法,填封自备井86眼。在红星中路、太白中路、共青团路等市区干道两侧安装134架自行车停放器。2006年,取缔城区高硫煤储存销售点1244处,取缔露天采用高污染燃料的现场制作609处,查处建筑施工和经营性噪声污染3240处。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运河之都”的部署要求,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城区河湖水系综合改造工程,严厉查处破坏城区河道设施、河道绿化和违法搭建、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开展秀水城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执法活动,保证了城区河湖水系综合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乱停乱放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就车辆有序停放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大胆探索实践。配合市公安局搞好道路畅通工程检查验收;严格控制道路挖掘,强化现场监管,查处侵占、损毁城市道路和破坏市政设施行为;对城市广场绿地进行集中整治,从严查处损毁城市绿化、绿化设施及侵占城市绿地、规划预留绿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007年2月、11月,先后开展两次集中查处城区高硫煤销售点活动,取缔城区高硫煤销售点183处。严格控制节庆期间各类促销活动和开业庆典,严查各类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5、6月份中高考期间组织开展“绿色护考”专项执法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区集中供水管网内自备井封停工作,全年共封停自备井40眼;查处擅自挖掘、侵占、损毁城市道路、破坏市政设施行为266起;查处破坏城市绿化、生态环境的行为27起,查处侵占公共绿地的乱搭乱建16起、340平方米。8月,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规范各类占道停放车辆4170余辆,清理规范各类占道经营1610处。9月,抽调专人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城区低空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2008年,会同市公安局等10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城区一些违规燃放行为进行曝光。2009年,严查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印发《关于严禁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6万份,各分局坚持凌晨上岗、夜间巡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92起。开展各类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建筑施工和商业经营噪音污染源1679处,查处乱倒垃圾2203处,查处车辆抛撒375起。
2010年,强化施工工地监管,防止施工车辆污染路面,查处车辆抛撒140处、车辆带泥上路195起。制止噪声扰民,严查施工噪声、商业经营噪声扰民行为,提前介入、源头管理,加大巡查、严管重罚,共查处建筑施工和商业经营噪声污染1842起。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6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校周边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禁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2万份,充分发挥综合执法职能优势,加大宣传、查处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第五节 市政环保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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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环保执法工作开始于2004年。2004年,开展二氧化硫低空污染专项整治,改造各类小型民用炉具6000多套,取缔小锅炉和露天烧烤1172处。2005年,与供水集团建立协管机制,绘制城区4条河道流向图,对城区河道和供排水管网实施监督管理,对城区河道和供排水管网实现网格化全覆盖监督执法,填封自备井86眼。在红星中路、太白中路、共青团路等市区干道两侧安装134架自行车停放器。2006年,取缔城区高硫煤储存销售点1244处,取缔露天采用高污染燃料的现场制作609处,查处建筑施工和经营性噪声污染3240处。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运河之都”的部署要求,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城区河湖水系综合改造工程,严厉查处破坏城区河道设施、河道绿化和违法搭建、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开展秀水城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执法活动,保证了城区河湖水系综合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乱停乱放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就车辆有序停放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大胆探索实践。配合市公安局搞好道路畅通工程检查验收;严格控制道路挖掘,强化现场监管,查处侵占、损毁城市道路和破坏市政设施行为;对城市广场绿地进行集中整治,从严查处损毁城市绿化、绿化设施及侵占城市绿地、规划预留绿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007年2月、11月,先后开展两次集中查处城区高硫煤销售点活动,取缔城区高硫煤销售点183处。严格控制节庆期间各类促销活动和开业庆典,严查各类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5、6月份中高考期间组织开展“绿色护考”专项执法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区集中供水管网内自备井封停工作,全年共封停自备井40眼;查处擅自挖掘、侵占、损毁城市道路、破坏市政设施行为266起;查处破坏城市绿化、生态环境的行为27起,查处侵占公共绿地的乱搭乱建16起、340平方米。8月,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规范各类占道停放车辆4170余辆,清理规范各类占道经营1610处。9月,抽调专人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城区低空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2008年,会同市公安局等10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城区一些违规燃放行为进行曝光。2009年,严查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印发《关于严禁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6万份,各分局坚持凌晨上岗、夜间巡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92起。开展各类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建筑施工和商业经营噪音污染源1679处,查处乱倒垃圾2203处,查处车辆抛撒375起。
2010年,强化施工工地监管,防止施工车辆污染路面,查处车辆抛撒140处、车辆带泥上路195起。制止噪声扰民,严查施工噪声、商业经营噪声扰民行为,提前介入、源头管理,加大巡查、严管重罚,共查处建筑施工和商业经营噪声污染1842起。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6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校周边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禁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2万份,充分发挥综合执法职能优势,加大宣传、查处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