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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违法建设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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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违法建设查处
2008年7月17日,高新区执法分局依法拆除327国道一处违法建筑现场。
1991—2002年,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活动进行管理和查处,严查擅自改变规划部门批准内容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32万平方米。2003年市综合执法局成立后,工作力度不断加大。2004年,对主干道两侧和小区内影响市容、有碍观瞻的违法建(构)筑物、残墙断壁进行了集中查处和拆除,查处违法建设案件434起,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其中依法拆除239处,建筑面积5.36万平方米。2005年,规划执法方面与地方政府联合执法迈出重要一步,集中拆除了市中区开发区、部分城中村违法建设,任城区李营镇黎寨村63户违法建设,曲阜新区济曲快速干道星村煤矿周围6处、约20亩耕地的非法建设煤场。2006年,组织开展了58次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活动,对城区重点部位、高新区新327国道两侧、北湖风景规划区208处、33851平方米的乱搭乱建进行了强制拆除。2007年,根据济宁市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实施“东拓西跨南联北延”城市建设要求,重点抓好规划执法,保障城市建设秩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大规模拆除违法建设执法行动,共查处违法建设907起、面积219722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475起、面积31489平方米。围绕济宁市城市建设12项重点工程,积极做好市委岗周边、日东高速连接线两侧、四条北延道路建设、河湖水系综合治理等项目的执法配合工作。200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规划执法刚性”的指示精神,一方面对规划冻结区、拆迁开发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强化巡查,对西南片区、济北新区、旧村改造区等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控制,另一方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对各类乱搭乱建毫不手软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同时,强化了动态执法监管,全面落实“七个一”进工地制度,实行标本兼治、源头治理。2009年,继续保持了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全年查处违法建设1778起,面积229202.3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1689起,面积207232.5平方米,拆除率达95%。 2010年,在规划监察执法上,城市规划监察支队以建设工程的批后监管为重点,建立了控制前置、批后监管、竣工验收、信息反馈、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五个一”进工地制度,促进了规划执法管理水平的提高。共监管临时建设项目69处,监管在建工程26处,合计单体楼90幢,监管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查处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的项目10起。在违法建设查处上,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日报告制度、联系人制度,突出抓好对西南片区、济北新区、北湖度假区、旧村改造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整合执法管理资源,充分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多种手段,积极与各区、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大规模拆除违法建设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拆除了南外环、105国道、机场连接线、城乡接合部的多处大面积违法建设。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117处,面积31490.5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