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教师队伍建设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21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21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教师队伍建设
职称评审 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始于1988年;其后停办。1993年恢复;之后,职称评审工作成为每年的常规性工作。小学高级教师,1991年为3529人,2010年增加至1.92万人,增加4.5倍;初中教师,1991年中学高级教师45人,2010年为3197人,是1991年的70倍。初中教师中,1991年未评职称的3316人,2010年降至886人,减少74%。高中教师中,中学高级教师从1991年的261人,增加至2010年的1916人,增加1655人。 特级教师评审 1990年,开始第二批特级教师职称评审。此后,每隔4年评审一批特级教师。至2010年,全市共评出省特级教师32人。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市从2006年起开始评选市特级教师,至2010年共评选两批206人。同时另有一些教师被评为全省“齐鲁名师”及省级教学名师。有的班主任被评为省十佳教育创新班主任。 优秀教师评选 全市定期评选表彰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捐资助学先进单位、个人。 1991—2010年,每年教师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均走访慰问基层学校和教师,与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座谈;同时举办教师节庆祝会,公开表彰奖励先进,展现教师风采。1991—2010年,全市共评出全国优秀教师111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27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465人,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78人,山东省优秀班主任6人。另有3人被评为山东省师德标兵,4人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校长。 名师建设工程 全市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杏坛名师”五级梯队,培养出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2006年,全市开始评选表彰“十佳校长”“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评选出的“杏坛名师”,每年享受市政府津贴特殊补助5000元。至2010年共评选两批,评出20名“十佳校长”、20名“十佳教师”、20名“十佳班主任”、100名“杏坛名师”。 教师荣誉证书 1996年,省人事厅、省教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任教三十年的中小学教师退休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男年满30年,女年满25年的教师,一律颁发教师荣誉证书,退休金按原工资100%发放。2005年省教育厅决定并把颁发教师荣誉证书的权限下放到地市教育行政部门。1996—2010年,济宁市为符合条件的近2万名中小学教师颁发此荣誉证书。 落实教师待遇 1991年起,对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发放班主任津贴,初中100元,小学80元。后又将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提高13~15元。另外建立中小学教师超课时酬金制度,并对从事聋哑等特殊教育的教师发放特殊教育津贴。 1991年始,全市对45岁以上获得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进行健康查体,后逐步扩大到获得中级职称的教师。 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凡分配到乡村等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从报到之日即享受定级工资待遇。见习期满执行定级工资并上浮一档职务工资。为解决乡村教师住宿难,全市很多县(市、区)以优惠政策规划建设教师宿舍区,曲阜、微山、金乡、嘉祥教师小区一期工程全部完工并入住。 民办教师转正 1992年,济宁市在1985年对民办教师进行清理整顿登记的基础上,采取招生、招工、录用等多种形式解决民办教师转正问题,全市820名民办教师被选招为公办教师。1996年10月,又安排6000个专项指标,用于民办教师选招公办教师。对因年龄原因不能转正的民办教师,市人事、财政、计委、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五部门两次联合下发文件,比照同等条件的公办教师,落实老民办教师待遇。至2002年底,全市民办教师问题得到全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