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教育
1990年,市委转发军分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军政工会议纪要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民兵预备役政治建设,保证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民兵预备役队伍在政治上永远合格。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作为民兵政治教育的主题,打牢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思想基础,争做政治合格的“四有新人”,落实好总政制定的三项政治教育制度。
1994年,民兵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和军委扩大会议精神,自觉服从民兵预备役建设大局,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军分区政治部会同任城区人武部在石桥乡李二村举办民兵政治教育试点,就民兵教育的时间、内容、授课方法等问题进行探索总结,然后向全市推广。同时抓好民兵教育阵地的建设,新建民兵之家6800余个。
1995年,以江泽民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提出的对部队官兵进行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教育的要求为指导,在民兵政治教育中认真开展“四个教育”活动,抓好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不断增强国防观念,抓好民兵基础知识教育,提高民兵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1998年,根据国家军队改革、建设的形势,进一步加大民兵政治工作力度。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现场,贯穿训练全过程。抓好民兵之家建设和使用,在全区开展“红旗民兵之家”创建活动,指导兖州矿业集团人武部等单位召开民兵之家建设现场会,充分发挥民兵之家阵地和窗口作用。
2001年,做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刊授教育。明确县(市、区)委领导、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乡镇厂矿主要领导每人1份《中国国防报》和《中国民兵》。确定《中国国防报》按民兵连数30%,《中国民兵》按民兵连数80%,《山东国防报》按民兵连数90%,《黄河民兵》按民兵连数50%的比例征订。2003—2004年,继续加大报刊订阅力度。经费保障占年度民兵训练经费总额的15%。明确《中国国防报》每个人武部征订不少于50份,以300个民兵连(排)为基数,每增加100个民兵连(排)增加5份;《中国民兵》以300个民兵连(排)为基数,征订200份,每增加100个民兵连(排),增加50份;《山东国防教育报》按民兵连(排)的实际数征订,以报刊征订为契机,做好刊授教育,落实总部、两级军区关于民兵预备役人员刊授教育的有关规定,保证教育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落实。
济宁军分区重视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宣传报道,1996年后,50%以上的县(市、区)委书记党管武装先进事迹被刊登在《中国国防报》和《中国民兵》杂志上,其中通讯《爱拼才会赢》《一对军政主管的磨合》《济宁市构筑大国防工程》《倾注真情为国防》《靶场效应》《走出胡同是大道》《时刻想着战争离我们很近》《在躬行“三个代表”思想上求合格》《示范园里尽朝辉》等文章发表后产生较大反响。
干部队伍建设
基层干部队伍 基层民兵干部是民兵组织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关键。1991年,济宁市民兵连长进两委的人数达到100%。2005年后,随着调整改革的深入,民兵组织逐步完善,民兵干部配备按照干部“四化”要求,认真考察,择优选拔,使一批思想素质好,有一定文化知识、军事素质过硬、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走上民兵连、排长的工作岗位,改善了民兵干部的军政文化结构,增强了民兵干部队伍活力。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 1991年,县(市、区)人武部划归地方建制,人武部干部由军地双方共同管理,以地方为主,纳入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范围。在培养、使用和管理上,既同地方其他党政干部一样看待,又考虑到军事系统的特殊性,在人武部干部的选配、调整、考核、奖惩等问题上,同军事领导机关充分协商,确保有关军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市、区)人武部部长、政委为副县级,在军队任正团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待遇,人武部所属正、副科长分别为正、副科级,在军队任副团级的科长保留原职级待遇,人武部所属正、副营职参谋、干事、助理员,保留原职级待遇,正、副连职干部明确为科员,排职干部明确为办事员。保持人武部干部的稳定,一般不做大的调整。人武部干部的考核,由军地共同组织,以地方为主。1996年,各县(市、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专职武装干部在管理等方面又有一些新的调整。2001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一制发工作证,范围是任现职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第二节 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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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教育
1990年,市委转发军分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军政工会议纪要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民兵预备役政治建设,保证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民兵预备役队伍在政治上永远合格。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作为民兵政治教育的主题,打牢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思想基础,争做政治合格的“四有新人”,落实好总政制定的三项政治教育制度。
1994年,民兵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和军委扩大会议精神,自觉服从民兵预备役建设大局,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军分区政治部会同任城区人武部在石桥乡李二村举办民兵政治教育试点,就民兵教育的时间、内容、授课方法等问题进行探索总结,然后向全市推广。同时抓好民兵教育阵地的建设,新建民兵之家6800余个。
1995年,以江泽民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提出的对部队官兵进行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教育的要求为指导,在民兵政治教育中认真开展“四个教育”活动,抓好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不断增强国防观念,抓好民兵基础知识教育,提高民兵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1998年,根据国家军队改革、建设的形势,进一步加大民兵政治工作力度。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现场,贯穿训练全过程。抓好民兵之家建设和使用,在全区开展“红旗民兵之家”创建活动,指导兖州矿业集团人武部等单位召开民兵之家建设现场会,充分发挥民兵之家阵地和窗口作用。
2001年,做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刊授教育。明确县(市、区)委领导、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乡镇厂矿主要领导每人1份《中国国防报》和《中国民兵》。确定《中国国防报》按民兵连数30%,《中国民兵》按民兵连数80%,《山东国防报》按民兵连数90%,《黄河民兵》按民兵连数50%的比例征订。2003—2004年,继续加大报刊订阅力度。经费保障占年度民兵训练经费总额的15%。明确《中国国防报》每个人武部征订不少于50份,以300个民兵连(排)为基数,每增加100个民兵连(排)增加5份;《中国民兵》以300个民兵连(排)为基数,征订200份,每增加100个民兵连(排),增加50份;《山东国防教育报》按民兵连(排)的实际数征订,以报刊征订为契机,做好刊授教育,落实总部、两级军区关于民兵预备役人员刊授教育的有关规定,保证教育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落实。
济宁军分区重视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宣传报道,1996年后,50%以上的县(市、区)委书记党管武装先进事迹被刊登在《中国国防报》和《中国民兵》杂志上,其中通讯《爱拼才会赢》《一对军政主管的磨合》《济宁市构筑大国防工程》《倾注真情为国防》《靶场效应》《走出胡同是大道》《时刻想着战争离我们很近》《在躬行“三个代表”思想上求合格》《示范园里尽朝辉》等文章发表后产生较大反响。
干部队伍建设
基层干部队伍 基层民兵干部是民兵组织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关键。1991年,济宁市民兵连长进两委的人数达到100%。2005年后,随着调整改革的深入,民兵组织逐步完善,民兵干部配备按照干部“四化”要求,认真考察,择优选拔,使一批思想素质好,有一定文化知识、军事素质过硬、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走上民兵连、排长的工作岗位,改善了民兵干部的军政文化结构,增强了民兵干部队伍活力。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 1991年,县(市、区)人武部划归地方建制,人武部干部由军地双方共同管理,以地方为主,纳入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范围。在培养、使用和管理上,既同地方其他党政干部一样看待,又考虑到军事系统的特殊性,在人武部干部的选配、调整、考核、奖惩等问题上,同军事领导机关充分协商,确保有关军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市、区)人武部部长、政委为副县级,在军队任正团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待遇,人武部所属正、副科长分别为正、副科级,在军队任副团级的科长保留原职级待遇,人武部所属正、副营职参谋、干事、助理员,保留原职级待遇,正、副连职干部明确为科员,排职干部明确为办事员。保持人武部干部的稳定,一般不做大的调整。人武部干部的考核,由军地共同组织,以地方为主。1996年,各县(市、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专职武装干部在管理等方面又有一些新的调整。2001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一制发工作证,范围是任现职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部长、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