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组织
1998年,济宁军分区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减少数量、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建设”的指示精神,深化民兵组织调整改革。1.适当压缩基干民兵规模,合理调整组织布局。本着“去虚留实、出入转队、计划调整、分步实施”的原则和方法步骤,在压缩基干民兵数量的同时,根据民兵担负的任务,合理调整民兵组织布局。以市、县、乡镇驻地作为组建基干民兵重点地域,以铁路、公路交通沿线和黄河、湖区、内河沿线乡镇作为组建基干民兵的重点地带,抓好面上其他基干民兵组织的落实,形成以重点为中心、线为骨干、面为基础的基干民兵总体格局。2.改进编组方法,扩大基干民兵编组范围。在城市、国有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和金融、保险等行业,凡党组织健全、生产经营稳定、适龄人员不足30人或基干民兵不足5人的企业,可暂不建立民兵组织,其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可以街道办事处、行业系统为单位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在农村,以行政村为主建立民兵组织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把基干民兵集中编组在乡镇企业。乡镇“五所、四站(工商、税务、邮电、财政、土管所和农机、林业、水利、农机站)”等单位适龄人员在5人以上的,应建立民兵组织,不能建立基干民兵组织的单位和其他暂不符合建立民兵组织条件的乡镇中的28岁以下退伍军人,可以乡镇为单位编入基干民兵组织。3.优化基干民兵组织结构,实行分类建设。重点是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地方对口专业分队建设。侧重压缩步兵分队的数量,相对提高专业技术分队的比例。对部分专业分队,扩大编组范围。在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单位,成建制组建邮电通信、防化救援、工程抢修、道桥抢修、汽车运输、车辆修理、军械修理、医疗救护等8种专业对口分队。经过2年调整,基本完成民兵组织调整任务。
2003—2010年,济宁市民兵整组工作,按照“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编制,充实骨干力量,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各项制度保障,促进全面建设”的要求进行组织整顿。1.优化基干民兵组织结构。在保持基干民兵规模的基础上,对步兵分队、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的构成比例进行调整,使基干民兵结构更趋合理。2.突出“三队”编组。在应急分队编组上,对少数编组不科学、布局不合理的进行调整,规范编制落实;在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编组上重点对高机、高炮、侦察、通信、工兵分队进行调整,充实完善防空专业技术分队;在对口专业分队编组上,按照“专业对口、技术配套、平战结合、分类建设”的原则,在原有专业分队基础上,新组建5种专业分队。3.改进民兵编组办法。按照“三减三增”的原则,适当减少步兵分队,逐步增加专业技术分队;适当减少低层次专业分队,逐步增加科技含量高的对口专业分队;适当减少担负任务不一致的民兵分队,逐步增加与民兵遂行任务相一致的分队。通过调整,专业对口率提高到85%。
基干民兵
1991—2010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民兵组织建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民兵外出务工数量增多,流动量增大;乡镇企业发展较快,基干民兵流向发生新的变化,出现有组织没有兵和有兵没有组织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济宁军分区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1.扩大基干民兵编组范围。实行乡镇企业户口所在村民兵组织双重管理,逐步形成以乡镇企业为主、行政村为辅的双向管理模式,防止出现基干民兵管理失控现象。在与军事专业对口的地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医疗卫生、化工、机械维修等单位,编组相应的民兵专业技术分队。2.加强基干民兵管理。对零星分散外出的基干民兵,民兵连建立外出联系制度,掌握每个基干民兵外出去向和时间。对集体组织劳务输出基干民兵较多的单位,相应编组民兵排、连、营,人武部定期联系,实施对民兵的组织领导。3.解决农村基干民兵“空白村”和城市基干民兵“空白点”问题。在争取合理分配训练任务和征兵任务的同时,对经过军事训练和当年回乡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退伍军人,争取随训随编、随到随编、年底核对的办法,凡5人以上10人以下的编班,25人以上30人以下的编排,及时将他们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城市民兵
1991年4月,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兵基层建设的通知》,济宁军分区采取措施进行贯彻落实。1.抓民兵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严把民兵干部入门关,规定民兵连、营长要优先从共产党员和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城市企事业单位的民兵连以上军政主官,由本单位负责人兼任。农村民兵连长要参加党支部或村委会领导班子,同时享受当地农村干部政治和经济待遇。基层武装部坚持每月一次民兵连、营长例会制度,县(市、区)人武部每年对新任职的民兵连、营长进行一次短期集中培训。2.抓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民兵队伍建设。搞好民兵编组,着重解决组织漏建、人员漏编和编组混乱的问题。按照“八五”期间基干民兵发展规划,城市企事业单位,能建立民兵排的都建立民兵组织。3.建立完善民兵活动阵地。在厂矿企事业单位、乡镇驻地和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建立民兵连营部和民兵执勤室、民兵之家,不足200人的村“部、室、家”合建民兵之家,民兵工作的内容一项都不少,做到有场地、有内容、有制度、有活动、有人管理。把民兵之家真正办成民兵学政治、学军事、学科技、学文化的课堂和开展文体活动的舞台。
2000—2003年,着眼于适应“战场”需要和“市场”要求,加大科技含量,突出城市重点,合理调整编组,优化组织结构,巩固和深化城市民兵调整改革成果。2002年3月,军分区在专题调研、全面论证的基础上与市政府联合制定印发《济宁市城市民兵工作调整改革方案》,在改革民兵编组形式上,实行“三不变”和“三减三增”。即在保证民兵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农村民兵编组比例,增加城市民兵编组规模,全市城市基干民兵比例由原来的13%调整为30%;在坚持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建立民兵组织主渠道不变的基础上,逐步减少经济效益差,职工年龄老化企业的编组,增加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民兵组织的规模。全市在400多家党组织健全、经济效益好、人数在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民兵组织;在坚持以“三支骨干队伍(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建设为重点不变的情况下,逐步增加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企事业单位编组数量。新增加10余种近40个与未来作战联系紧密的信息、电子、计算机网络、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工程抢修等军民通用技术分队。
2004—2010年,按照“优化编组结构,完善体制编制,充实骨干力量,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各项保障,促进全面建设”的要求,进行组织整顿。济宁军分区于2004年6月28日在嘉祥县召开民兵整组现场观摩会,加强三个方面的调整改革。1.优化基干民兵队伍结构。按照扩大专业技术分队比例,控制应急分队规模,减少步兵分队数量的要求,在保持全市基干民兵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对步兵分队、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的构成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比例分别为57.1%、8.9%、16.7%、17.3%,基干民兵结构更为合理。2.优化“三队”的编组。在应急分队编组上,对少数编组不科学、布局不合理的进行调整,规范编制落实;在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编组上,重点对高炮分队进行调整,充实完善防空分队的数量、质量;在对口专业分队编组上,按照“专业对口、技术配套、平战结合、分类建设”的原则进行调整。3.改进民兵编组办法,按照“三减三增”的原则,适当减少步兵分队,逐步增加专业技术分队数量及人数;适当减少科技含量少的专业分队,逐步增加科技含量高的对口专业分队数量及人数;适当减少担负任务不一致的民兵分队,逐步增加与民兵遂行任务相一致的分队数量及人数。通过调整,专业人员占基干民兵数的42.6%。
第一节 组织建设
视图
民兵组织
1998年,济宁军分区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减少数量、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建设”的指示精神,深化民兵组织调整改革。1.适当压缩基干民兵规模,合理调整组织布局。本着“去虚留实、出入转队、计划调整、分步实施”的原则和方法步骤,在压缩基干民兵数量的同时,根据民兵担负的任务,合理调整民兵组织布局。以市、县、乡镇驻地作为组建基干民兵重点地域,以铁路、公路交通沿线和黄河、湖区、内河沿线乡镇作为组建基干民兵的重点地带,抓好面上其他基干民兵组织的落实,形成以重点为中心、线为骨干、面为基础的基干民兵总体格局。2.改进编组方法,扩大基干民兵编组范围。在城市、国有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和金融、保险等行业,凡党组织健全、生产经营稳定、适龄人员不足30人或基干民兵不足5人的企业,可暂不建立民兵组织,其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可以街道办事处、行业系统为单位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在农村,以行政村为主建立民兵组织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把基干民兵集中编组在乡镇企业。乡镇“五所、四站(工商、税务、邮电、财政、土管所和农机、林业、水利、农机站)”等单位适龄人员在5人以上的,应建立民兵组织,不能建立基干民兵组织的单位和其他暂不符合建立民兵组织条件的乡镇中的28岁以下退伍军人,可以乡镇为单位编入基干民兵组织。3.优化基干民兵组织结构,实行分类建设。重点是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地方对口专业分队建设。侧重压缩步兵分队的数量,相对提高专业技术分队的比例。对部分专业分队,扩大编组范围。在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单位,成建制组建邮电通信、防化救援、工程抢修、道桥抢修、汽车运输、车辆修理、军械修理、医疗救护等8种专业对口分队。经过2年调整,基本完成民兵组织调整任务。
2003—2010年,济宁市民兵整组工作,按照“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编制,充实骨干力量,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各项制度保障,促进全面建设”的要求进行组织整顿。1.优化基干民兵组织结构。在保持基干民兵规模的基础上,对步兵分队、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的构成比例进行调整,使基干民兵结构更趋合理。2.突出“三队”编组。在应急分队编组上,对少数编组不科学、布局不合理的进行调整,规范编制落实;在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编组上重点对高机、高炮、侦察、通信、工兵分队进行调整,充实完善防空专业技术分队;在对口专业分队编组上,按照“专业对口、技术配套、平战结合、分类建设”的原则,在原有专业分队基础上,新组建5种专业分队。3.改进民兵编组办法。按照“三减三增”的原则,适当减少步兵分队,逐步增加专业技术分队;适当减少低层次专业分队,逐步增加科技含量高的对口专业分队;适当减少担负任务不一致的民兵分队,逐步增加与民兵遂行任务相一致的分队。通过调整,专业对口率提高到85%。
基干民兵
1991—2010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民兵组织建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民兵外出务工数量增多,流动量增大;乡镇企业发展较快,基干民兵流向发生新的变化,出现有组织没有兵和有兵没有组织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济宁军分区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1.扩大基干民兵编组范围。实行乡镇企业户口所在村民兵组织双重管理,逐步形成以乡镇企业为主、行政村为辅的双向管理模式,防止出现基干民兵管理失控现象。在与军事专业对口的地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医疗卫生、化工、机械维修等单位,编组相应的民兵专业技术分队。2.加强基干民兵管理。对零星分散外出的基干民兵,民兵连建立外出联系制度,掌握每个基干民兵外出去向和时间。对集体组织劳务输出基干民兵较多的单位,相应编组民兵排、连、营,人武部定期联系,实施对民兵的组织领导。3.解决农村基干民兵“空白村”和城市基干民兵“空白点”问题。在争取合理分配训练任务和征兵任务的同时,对经过军事训练和当年回乡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退伍军人,争取随训随编、随到随编、年底核对的办法,凡5人以上10人以下的编班,25人以上30人以下的编排,及时将他们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城市民兵
1991年4月,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兵基层建设的通知》,济宁军分区采取措施进行贯彻落实。1.抓民兵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严把民兵干部入门关,规定民兵连、营长要优先从共产党员和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城市企事业单位的民兵连以上军政主官,由本单位负责人兼任。农村民兵连长要参加党支部或村委会领导班子,同时享受当地农村干部政治和经济待遇。基层武装部坚持每月一次民兵连、营长例会制度,县(市、区)人武部每年对新任职的民兵连、营长进行一次短期集中培训。2.抓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民兵队伍建设。搞好民兵编组,着重解决组织漏建、人员漏编和编组混乱的问题。按照“八五”期间基干民兵发展规划,城市企事业单位,能建立民兵排的都建立民兵组织。3.建立完善民兵活动阵地。在厂矿企事业单位、乡镇驻地和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建立民兵连营部和民兵执勤室、民兵之家,不足200人的村“部、室、家”合建民兵之家,民兵工作的内容一项都不少,做到有场地、有内容、有制度、有活动、有人管理。把民兵之家真正办成民兵学政治、学军事、学科技、学文化的课堂和开展文体活动的舞台。
2000—2003年,着眼于适应“战场”需要和“市场”要求,加大科技含量,突出城市重点,合理调整编组,优化组织结构,巩固和深化城市民兵调整改革成果。2002年3月,军分区在专题调研、全面论证的基础上与市政府联合制定印发《济宁市城市民兵工作调整改革方案》,在改革民兵编组形式上,实行“三不变”和“三减三增”。即在保证民兵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农村民兵编组比例,增加城市民兵编组规模,全市城市基干民兵比例由原来的13%调整为30%;在坚持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建立民兵组织主渠道不变的基础上,逐步减少经济效益差,职工年龄老化企业的编组,增加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民兵组织的规模。全市在400多家党组织健全、经济效益好、人数在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民兵组织;在坚持以“三支骨干队伍(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建设为重点不变的情况下,逐步增加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企事业单位编组数量。新增加10余种近40个与未来作战联系紧密的信息、电子、计算机网络、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工程抢修等军民通用技术分队。
2004—2010年,按照“优化编组结构,完善体制编制,充实骨干力量,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各项保障,促进全面建设”的要求,进行组织整顿。济宁军分区于2004年6月28日在嘉祥县召开民兵整组现场观摩会,加强三个方面的调整改革。1.优化基干民兵队伍结构。按照扩大专业技术分队比例,控制应急分队规模,减少步兵分队数量的要求,在保持全市基干民兵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对步兵分队、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的构成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比例分别为57.1%、8.9%、16.7%、17.3%,基干民兵结构更为合理。2.优化“三队”的编组。在应急分队编组上,对少数编组不科学、布局不合理的进行调整,规范编制落实;在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编组上,重点对高炮分队进行调整,充实完善防空分队的数量、质量;在对口专业分队编组上,按照“专业对口、技术配套、平战结合、分类建设”的原则进行调整。3.改进民兵编组办法,按照“三减三增”的原则,适当减少步兵分队,逐步增加专业技术分队数量及人数;适当减少科技含量少的专业分队,逐步增加科技含量高的对口专业分队数量及人数;适当减少担负任务不一致的民兵分队,逐步增加与民兵遂行任务相一致的分队数量及人数。通过调整,专业人员占基干民兵数的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