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十节 队伍建设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11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11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十节 队伍建设


    职业能力教育
    1991年,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山东分校济宁分部开办“法律业余大学”教育。年内录取新生120名,有176名学历生和专业证书生取得最高法院颁发的大专文凭和结业证书,全市法院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上升到39%。1992年,继续办好法律业余大学,全市法院共有487人参加业大学历证书和专业证书的学习,毕业295人。
    1993—1997年,在认真坚持正常业务学习制度的同时,依据新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先后23次集中2580人次参加业务培训;举办各种庭审观摩61次,2000余人次参加观摩学习;召开业务理论研讨会、疑难案件分析会26次,1500余人次参加分析和研讨;多次进行法官考试、案例解剖、案件评查、知识竞赛、审判技能比赛。全市法院有1132名干警接受了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553人获得大学本科和专科学历。1997年,全市法院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干警占总人数的55.3%,比前5年提高了22%。
    1998—2002年,全市法院通过机制改革、考试考核等多种方式,招考引进了一批高学历及各类专业人员,法院干警队伍在年龄、知识结构等方面得到了优化。全市法院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534人,其中有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28人。加强干警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共培训法官和各类人员2211人次,队伍审判专业知识明显提升。
    2003—2007年,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业务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组织开展以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争当优秀办案能手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活动,采取理论学术研讨、法官学术沙龙等形式,着力提升法官的业务素质。实行法官任职前培训、在职培训制度。共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200人次,投入教育培训经费达774.08万元,仅中院投入经费就达175.58万元。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共引进10名研究生、121名法律及其他专业本科生,公开招聘143名法警和95名书记员,选送7名有培养前途的法官出国培训。开展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15名法官获硕士学位,154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位列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81.7%,法官专业知识有了明显提升,1人考选到中纪委,4人选调到省法院工作。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共发表各种理论调研文章256篇,宣传报道稿件1287篇,有63项调研成果在全国、全省法院获奖。创办《运河司法》,中院连续五年被省法院评为调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举办各类培训班71期,培训人员2831人次。全市法官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75%。建立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制度,举办首届全市法院优秀人才评选活动,有9人被评选为全市法院优秀人才。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全市法院158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47人通过考试,通过率达3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03年,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赵贵龙当选为《人民司法》期刊封面人物。


2010年,市中院组织举办侵权责任法、劳动争议、商事审判和量刑规范化改革等培训班32期,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班51期,培训人员1069人次。鼓励支持年轻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全市法院有40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组织中院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基层法院院长赴华东政法大学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组织基层法院分管院长、民商事审判庭庭长,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主任委员和人民陪审员观摩商事案件庭审。开展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实行法官双向挂职锻炼,法官准确把握大局方向、法律精神、社情民意、当事人心理和裁判时机的能力得到提高。 廉洁勤政教育 1991年,全市法院在落实市中院关于廉政建设“七项规定”的同时,又推行了审判人员“明牌办案”和与当事人“双向约法”以及严肃执法“征求意见函”制度。本着从严治院的原则,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19件(非法拘禁当事人1件1人,超计划生育15件15人,其他违纪3件3人)。1993—1997年,以建设一支廉洁、公正、文明、讲理的法官队伍为目标,加强文明司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先后13次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公正、文明司法为主题,以解决关系案、人情案和吃、拿、卡、要为突破口,集中进行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开展学习济南交警、“铁法官”谭彦和“我是当事人”活动,弘扬了广大干警文明司法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精神。 1997—2002年,全市法院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建立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制定《法官十条禁令》,印发全市法院干警贯彻执行。1998年,两级人民法院联系实际揭摆查各类问题495个,涉及干警237人,均作了不同处理,其中16名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和法纪处理。2001年,结合胡长青、成克杰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聊城莘县法院法官“陈士春制造假案”事件,开展执法执纪教育整顿。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查处案件14件,处分干警6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督网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警示教育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违法违纪人员38人。 2003—2007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了以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以及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宴请、馈赠等为主要内容的“八条禁令”。与市司法局率先联合制定《关于规范诉讼期间法官、律师若干行为的规定》,被列为2004年度全省法院十件大事之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等违法违纪的行为。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4人,进一步纯洁了法官队伍。推行廉政执法监督卡、廉政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少出问题、不出大问题。中院机关连续五年没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举办了党风廉政建设书画展,印制了廉政格言台历,制作了廉政警示展板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156名,在12个县(市、区)统一设置法官违法违纪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逐步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0年,按照市委深化“三学三创”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大会精神,认真开展“转变作风谋发展”建言献策“公正廉洁司法”教育等活动,解决法官和干警在纪律作风、廉洁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公正廉洁司法承诺书》,组织干警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强化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四项监督制度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推行司法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两起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新聘任18名执法执纪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立功奖励 1991年,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奖惩暂行办法》规定,对34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59名干警记三等功。1993年2月13日,评选出三等功集体18个,三等功个人43人。另报省人民法院晋升一级工资2人,荣立一等功1人、二等功21人。1994年,评选出三等功集体19个,个人三等功52人。另报省人民法院晋升一级工资2人,荣立一等功1人、二等功21人。对特殊立功的法院干警及时给予奖励。6月,市中院受理一宗重大团伙抢劫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主犯刘子立在逃,承办人李登举接到群众举报,在通知公安来不及的紧急情况下,组织7名干警赶赴现场,抓获了逃犯,法院党组及时给予记功奖励。1997—2002年,全市法院受到县(市、区)以上表彰、记功的先进集体共有169个(次),先进个人共有904人(次),曲阜市、邹城市人民法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曲阜市人民法院院长孙福泉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2003—2007年,开展争创模范法院、争当优秀法官等活动,先后涌现了全国优秀法官许莉、全国法院先进办公室以及被省法院追记个人一等功的优秀法官杨庆龙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全市法院共有398个单位(部门)和88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2008年,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市中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围绕“人民法院如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专题开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析理”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开展“以当事人为本”司法理念研讨会和“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假如我的父母兄弟姐妹到法院打官司”大讨论,增强广大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观念。全市法院共有213个集体、51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009年,开展“争做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活动,举办优秀法官办案经验报告会,推举出15名业务能手和标兵,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司法技能。2010年,按照济宁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开展创建齐鲁先锋党支部、争做齐鲁先锋共产党员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争创优秀法院、争做模范法官、争当“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法官等活动,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全市法院共有107个单位(部门)和25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感动济宁十佳人物”王爱新、“大山里的守护者”臧华和用生命诠释忠诚的朱志等先进人物。赵贵龙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王爱新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有6名法官获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 2007年5月30日,在困苦中自强的泗水法院英雄法官杨庆龙被追记一等功。图为表彰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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