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户籍管理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08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08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户籍管理


    户籍政策
    为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与粮食购销、社会保障、劳动用工、住房、人事等管理制度改革步伐一致,济宁市依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改革。1994年,济宁市开始实行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制度。1998年起,新生婴儿按照常住地登记户口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在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申报出生落户,也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落户,对市外迁入人员进行严格控制。1994—2001年,全市共办理城镇户口26.6万人,非农业人口达到187.05万人,全市城市化水平从1994年的21.5%上升到23.7%。
    2001年4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包括:(一)凡在济宁市各县(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有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的公民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准许在城市、城镇落户。(二)到济宁市投资、兴办实业及经商的外地公民有经营场所、合法固定住所、有经营权者均可根据本人意愿为其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户口迁入。(三)在济宁市购买商品住宅45平方米,或购房款相当于这个数额,并取得房产证书的外地公民,准许办理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购房地落户。(四)对引进的外地各类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拥有高新成果的科技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济宁市落户。对要求在济宁市工作的省内大专以上毕业生和省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有住所的可在实际居住地落户,暂时未能落实住所的,可以挂靠在各级人事部门开设的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内。(五)外地公民被市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服务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或被聘为合同制工人(含雇佣员工)就业满两年以上者,准许其在城市落户。(六)符合产业政策,迁往城市的经济实体,经营者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及一定数量的技术、管理骨干,准许在城市落户。(七)对进入济宁市各县(市、区)落户的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已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并鼓励依法有偿转让。同时允许在三年内继续享受原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对在市区、城镇长期居住并从事非农业的农村户口人员,统一改登城镇居民户口。(八)适度把握人口迁移流向。按照当前市里“优化老城区,开发新城区”的规划,市中区应重点满足现市区人口移居,外来人口应主要迁往开发区、任城区及都市区规划的兖州、曲阜、邹城等地。(九)取消限制人口进城的政策和不合理收费。取消户口迁移多部门管理和计划指标管理。同时,规范门(楼)牌管理,为方便群众落户提供有利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严禁收取城市增容费的有关规定,不得乱收费或搭车收费。自2001年5月1日起,济宁市各类户口的审批迁移,由公安机关独立完成。“农迁农”户口,按国家规定办理。同年,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绩,年内全市共办理城镇居民户口32346人。其中,投资315人,务工经商人员2218人,吸引人才1314人,购买住房7680人,就地改登9260人。
    2004年10月,市政府印发《济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放宽购房、城镇招商、投资、引资及引进人才落户条件。至2008年12月,农民进城落户3.1万人,办理购房落户1.2万件,“三投靠”人员落户3.9万人,专业人才落户1344人,招商引资落户653人。
    2010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济宁市鼓励农村居民购买商品住房落户暂行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政策激励的原则,取消购房入户面积限制,明确进城落户农民享有的土地、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城镇落户门槛,实现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持续稳步提升。

    2005年6月10日,济宁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发式举行。(孙鹏摄)


户口证件 户口簿 1995年实行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后,人口信息由计算机管理取代《身份证底卡》的管理,人口卡片取消。1997年5月,全市启用并换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和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由山东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标准统一印制的插页式居民户口簿和活页装订式集体户口簿。该户口簿是全国首次使用统一颜色、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的户口簿。2000年2月,根据省公安厅要求,在居民户口簿中增设一张“常住人口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表内设置家庭住址、家庭关系、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备注、承办人签章等栏目。 居民身份证 1990年,开始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1997年7月,全市人口信息实现市、县(市、区)、派出所三级联网,为在全市范围内纠正身份证错号提供了条件,全市共查出并纠正居民身份证错号、重号8863个。2000年2—5月,将居民身份证编码由原来的15位升为18位。2001年9月至2002年2月,完成军队和武警人员公民身份证的号码编制、核实工作。2005年,济宁市在全省率先启动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年内受理二代证300万个。2008年,完成受理信息达到16周岁以上人员数量的90%以上的换发任务,年内全市共受理二代证信息645万余条。2010年,全面开展跨省身份号码纠重工作,共纠正跨省重号248人。 常住人口管理 1992年,开展农村户口全面实现城市化管理工作,实现村定名、街挂牌、户挂号、一户一个户口簿、一村一个平面图“四位一体”的管理制度。全市共挂制村名街牌7076个,门牌2670683块,发放户口簿2670923个,绘制村平面图8811面。全市共清理未落常住户口人口13399人,超生人口5010人,对3380名违法青少年落实了帮教工作。1993年,通过农村户口管理工作,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1356条,破获案件435起,抓获各类犯罪分子786名,对4023名违法青少年落实了帮教工作。1995—1997年,全市224处派出所相继建成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推向前台办公。1999年,全市11个县(市、区)建成人口信息系统管理网络,实现三级联网,与公安部24小时联网,并开通WEB查询服务,完成百城联网任务。对6443名违法青少年落实帮教工作。 2005年,根据市政府《济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公安局规定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外,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并简化审批手续。全市共清理废止规定性文件13份。全年依据新户籍政策为群众办理各类户口29036件,共办理购房落户4532件,专业人才落户2932人,招商引资落户653人,总投资近9600万元。同年,全市受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11万个,进度在全省名列第一。2006年,共受理二代证150万个,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同年,全省换发二代证工作座谈会在济宁召开。 2007年,市政府拨款230万元用于人口信息系统建设,购置两台先进的IBM-P570小型机及相关设备,进一步完善标准版系统,数据安全性得到进一步加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大中专学生提供咨询2.1万人次,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口袋户口”8662人。积极开展孤儿户口登记工作,为276名孤儿办理落户手续,切实保障了孤儿的合法权益。全市共办理购房落户4793件,专业人才落户2135人,招商引资落户365人,总投资近7300万元。 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共绘制平面图4056张,新编划门楼牌12.5万个,纠正错误编划门牌3.6万个,登记损坏丢失2.9万个。为及时注销死亡、应征入伍公民应销未销户口,澄清人口底数,集中开展死亡、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专项行动,共清理死亡应注销公民17572人,应征入伍应注销公民2851人,重人168人。 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户人员落户工作,共调查人为被注销户口人员723人、微机遗漏人员1559人、从未登记过户口人员5760人、16周岁以下无户口人员5760人。启动以“服务十一运,让门楼牌亮起来”为主题的门楼牌服务工程,全力打造公安户政服务品牌。共摸排编划各类门楼牌761013个,上报制作122756个并全部完成安装。 2010年,完成全市户口整顿工作,为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基础数据。全市共入户核对2415064户,核对人数8416332人,登记暂住人口134271人,出租房屋35093户,人户分离人数421624人,出生未报人数90226名,户口应销未销的48941人。完成标准地址库建设任务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改造升级,全市共编划标准地址信息341万条。全面开展跨省纠重工作,共纠正跨省重号248人,完成全市跨省纠重任务。在全市14个县级户政窗口和193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全部安装服务评价前置系统229台,让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进行服务评价,实现了监督工作无盲点。 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 1992年,全市共有暂住人口70909人,对38126名符合发证条件的,全部核发暂住户口证,通过清理和管理,共发现各类违法犯罪线索634条,挖出各类违法犯罪分子369名,破获案件595起,其中刑事案件170起。1993年,全市共有暂住人口73597人,对58376名符合发证条件的,全部核发暂住户口证,通过管理工作,发现各类违法犯罪线索1084条,挖出各类违法犯罪分子278名,破获各类案件682起,其中刑事案件171起。1996年,全市登记暂住人口88519人,对75822名符合条件的全部签发暂住证,通过管理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633条,破案389起。 1998年,全市将网络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加强与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协作配合,突出抓暂住人口函查工作,全年共发函26167件,收到外市地来函5925件,通过函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53名,发现犯罪线索594条,侦破刑事案件214起,查处治安案件568起。1999年,对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采取“2+4”工作法,即责任区民警对本辖区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每天走访入户租赁房主,与4个暂住人口见面,严密情况控制。2000年,全市登记暂住人口72626人、登记率达到97%,办理暂住证36810人,发函31000余件,通过暂住人口管理,破获案件127起,查处治安案件544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82人。 2001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出租房屋、规范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共清查暂住人口76951人,新登记暂住人口20535人,清理整顿出租房屋20879户,取缔非法出租房屋659户,处罚出租房主303人,收容遣送“三无(无合法证件、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人员346人,发现违法犯罪线索750条,协助破获刑事案件338起,查获犯罪嫌疑人335人,抓获逃犯32人。2002年,继续加大对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通过清理整顿,全市登记暂住人口81216人,办理暂住证64933个,清理租赁房屋36888户、138527间,办理停租注销手续349户,签订租赁房屋责任书10921份,订租赁门牌6527户,工作中,共发现犯罪线索196条,破获刑事案件63起,其中重大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处治安案件309起。2005年,全市共登记暂住人口63699人,办理暂住证47086个,发协查函46330件,查结回复外地来函6940件。全市共清理租赁房屋17546户,21628间,新签订租赁房屋责任书12232份。 2006年,济宁市综治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暂住人口、租赁房屋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公安为主,有效整合综治、民政、房管、税务、工商、建设等部门的力量,3—11月,开展暂住人口租赁房屋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共清理流动人口85303人,登记暂住人口58611人,租赁房屋27885户。 2007年,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先后4次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行动。全市出动警力2836人次,动员社会力量6296人,清理流动人口18万人次;清理整顿出租房屋20879户,重点部位和场所7908家,取缔非法出租房屋659户,协助破获刑事案件338起,查获犯罪嫌疑人335人。2008年,采取集中清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的形式,调集警力5000余人次,先后五次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共清理登记暂住人口86072人,新登记暂住人口48905人,清理出租房屋22072间,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11970份,列管重点人口214人,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533条,破获刑事、治安案件35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69名,其中抓获逃犯55名。2009年,与北联公司联合研发了人口信息离线采集系统。共清理流动人口46570人、出租房屋15643户以及娱乐场所、工地、宾馆等共2705家,处罚违规房主79名,整治藏污纳垢场所368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802条,破获违法犯罪案件20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52名(其中在逃人员46名)。 2010年,围绕上海世博会安保,全市开展暂住人口、租赁房屋清理整顿行动。全市清理流动人口93317人,出租房屋29354间,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263条,破获刑事、治安案件16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1名,其中抓获逃犯21名,通过人口信息离线采集系统采集流动人口信息量比上年同期提高50%。 2008年5月1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视察教育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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