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治安管理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二节 治安管理
公共场所管理 1991年,针对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情况,帮助有关单位建立自防自治组织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文化部门密切配合,对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全市共发放备案证书850家,依法取缔摊点129处,打击处理不法分子65名,维护了文化市场的良好秩序。1992年,完成全市第二届农民文化艺术节暨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第二届“钻石车胎杯”全国女子摩托车运征活动、孔子文化节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1993年,贯彻实施《山东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共清理整顿公共场所7422处,组织建立治保组织3842个,核发公共场所安全审查合格证书6589个,对46处治安管理措施不落实、存在隐患的公共场所责令限期整改。通过清理整顿工作,共发现各类违法犯罪线索784条,破获各类案件13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9名。1996年,推行发布《公共场所、特种行业规范化治安管理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实行规范化管理,行业提供破案线索2460条,破获案件1147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621名。1997年,制定发布《济宁市美容美发管理规定》《济宁市电子游戏厅、台球厅(室)治安管理规定》《济宁市录像放映厅治安管理规定》《济宁市餐饮业治安管理规定》《济宁市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等,对各行业行为进行了规范。 2000年,查处卖淫嫖娼案件583起,抓获卖淫嫖娼人员1391名,其中卖淫妇女307名,引诱容留妇女卖淫人员226名。查处赌博案件636起,查获赌博人员2746名,收缴赌资62.2万元。2004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把经常性查处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不间断地开展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63起,赌博案件326起,贩卖淫秽物品案件24起;处理违法人员1719人,其中逮捕2人,劳动教养2人,治安拘留568人。 2005年,市公安局印发《加强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的通知》。分别于5月20日至7月20日、8月至9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娱乐服务场所集中整治行动,检查2800余家,发现治安隐患36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82份,责令停业整顿67家,依法取缔违法经营场所52家,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231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430人。2006年,加强全市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联合工商、文化等部门共明查暗访娱乐服务场所2400余家(次),重新审核登记备案娱乐服务场所213家,取缔15家,责令停业整顿19家,查处“黄赌毒”案件10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6人。其中,劳动教养5人,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1人,治安处罚272人。2007年,发布《济宁市公安局娱乐场所分级管理办法》,集中开展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场所330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16份,督促整改隐患324处。2008年,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登记娱乐场所213家。其中,歌舞类场所189家、游艺类场所6家、棋牌室18家。2009年,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日常检查力度,共检查娱乐场所405次,配合工商、文化部门检查场所47次,暗访场所52次。全市公安机关共督促歌舞娱乐场所安装监控134套,探头320余个。2010年,全面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不间断地开展娱乐场所治理整顿活动,共取缔无证娱乐场所13家,停业整顿23家,整改35家,破获刑事案件11起,刑事拘留18人,治安案件65起,行政拘留118人。 特种行业管理 1991—1993年,特种行业管理主要从建立治安组织、配备治保人员入手,发现破案线索,及时破案,依法取缔非法业户和“三小企业(小熔炉、小冶炼厂、小铸造厂)”。1991年,发现破案线索685条,破获案件73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521名,依法取缔非法业户149家,取缔和查封“三小企业”67家。1992年,发现破案线索548条,破获案件559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704名,依法取缔非法业户132家,取缔和查封“三小企业”48家。1993年,发现破案线索451条,破获案件36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720名,依法取缔非法业户126家,取缔和查封“三小企业”24家。1995年,开始重新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共换发许可证2973家。其中旅店业1205家,旧货业721家,印刷业643家,刻字业224家,为实现全市特种行业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1996—1998年,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对特种行业进行规范管理。1998年,印发《关于对印刷业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年,在全市旅馆业开始推行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004年,开展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3—6月,市公安局联合市工商局部署开展旅馆业治理整顿工作,共取缔无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旅馆36家,限期整改128家,查破各类治安案件2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人,新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52家,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875人。6月底,全市115家大中型旅馆全部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8月5日,市政府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建设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意见》。全市12个县(市、区)公安局和3个直属分局的前台审批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当年刻制防伪印章1000余枚。全市印章业初步形成集中统一管理的网络框架和工作模式。 兖州市公安局指挥监控中心 (2007年摄)
2005年,对特种行业进行重新排查摸底。全市共有特种行业业户2566家,其中旅馆业户807家、旧货业991家(废旧金属收购站点886家、典当行7家、拍卖行4家、旧货流通企业14家)、刻字业276家、印刷业572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根据各自职责,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外,还针对本地实际,适时开展特种行业专项整治行动。8—9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机动车交易、维修及报废机动车回收业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登记机动车修理业户1720家,机动车交易企业12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1家,从业人员5067人。其间,取缔非法经营机动车修理企业65家,对有更改车架、发动机号码以及擅自改装、改变车身颜色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发整改通知书85份,查破案件36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0名。 2006年2月,市公安局发布《济宁市公安机关旅馆业分级管理办法》,对市、县、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联合部署开展旅馆业治理整顿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工作。8月,会同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转发全省《关于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对全市开锁行业全面规范。11月,在全市开展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统一行动,全市共出动公安民警1796人,工商部门人员556人,其他部门人员645人,“三电”(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业人员234人,其他人员24人;共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1001家,停业整顿70家,吊销工商营业执照15个,依法取缔54家,其他处理35家,清查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人员349人;破获各类案件28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刑事拘留10人,行政拘留20人,收缴“三电”设施9.312吨。12月,市公安局对《济宁市公安机关旅馆业分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将执行情况纳入等级化考核。2007年,对旅馆业信息系统查询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率。全市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共查破各类治安案件2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8人,其中公安部网上逃犯27人,新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65家,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875人。加强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工作,开展防伪印章更换工作,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刻制印章行为,全市共刻制防伪印章19580枚。 2008年,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安全,8月在全市部署开展旅馆业专项整治工作,11月在全市开展印章业治安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共检查印章刻制摊点114个,取缔非法刻制摊点35个,收缴非法刻制的公章782枚,查处私刻公章案件22起,处罚违法人员22名。2009年3—6月,在全市部署开展旅馆业百日整治工作。3月31日至4月3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从各地抽调专人对旅馆业百日整治工作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交叉互查。共抽查派出所40个、旅馆85家、洗浴场所8家,发现隐患180余条。7月28日至8月1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全市15个县级公安机关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共明查暗访旅馆220家,洗浴场所30家,实地咨询旅馆前台登记人员239名,检查旅馆客房406间,发现隐患165条,对不能正常运行的61家旅馆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当场进行修复。7月,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刻制公章专项行动,共检查印章刻制摊点400家(次),取缔非法刻制摊点31个,查处非法刻制公章案件6起,处罚违法人员13人,其中行政拘留6人,罚款7人,收缴非法刻制的公章成品半成品及章坯574枚。9—11月,对全市开锁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下发《关于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 2010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落实公安部旅馆系统“三级网”测试检查为契机,提高旅馆业系统应用水平。全市共抓获网上逃犯144名,旅馆业系统抓逃数量稳步提升,旅馆业阵地控制能力明显增强。11月2—25日,会同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部署开展开锁行业清理整顿活动。全市共有合法经营业户31家,从业人员76人,其中取得资质证书42人。 市中区公安分局红星西路派出所警民联系箱 (2008年7月摄)
信息网络安全监管 2006年,开展网吧安全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20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440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人员440余名,清理关闭非法经营场所113家,对网吧业主及安全员进行法制宣传、培训3200余人(次)。2007年,继续开展网吧安全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共检查网吧1000余家,查处违规网吧326家,当场整改254家,行政处罚151家,扣押上网设备123件,收缴违规上网卡4562张,取缔群众举报“黑网吧”55家。检查中查获管制刀具2件,治安拘留2人,抓获公安部网上逃犯6人,劝离在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390余人。2006—2007年,开展网上公开管理工作,在370多个网站、论坛上设立网上警务室,安放网上虚拟警察图标,接受网上报警。2007年,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完成部分重要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确保了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等基础网络和金融、电力、交通、税务、海关、党政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 2010年,在全市1000余家网吧实行第二代身份证上网制度。开展网吧及重点联网单位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网吧3000余家(次),查出违规网吧326家(次),当场整改254家,行政处罚151家,扣押上网设备560余件,查处取缔黑网吧14家,劝离在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390余人(次);检查党政机关、重点行业(企业)、大中专院校等联网单位604家(次),检查酒店宾馆132家(次),查处未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的联网单位41家。 公安派出所建设 1991年,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全市共向基层派出所充实警力286名,派出所在编警力达到1263人;新建新增办公用房726间,新购买配备警用汽车79辆、摩托车67辆。117个公安派出所达到规范化要求,占全市派出所总数的53.9%。1992年,继续把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强化分类督导,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制,年内先后组织13个工作组,深入全市12个县(市、区)68处派出所调查指导,并组织12个考核小组对派出所进行达标考核。年底,全市纳入规范化建设的211处派出所,有181处达到规范化要求,占全市派出所总数的85.78%。1997年,出台《公安派出所考核办法》《关于加强派出所工作和改革治安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全面落实民警责任制的意见》,全面实现城市城区派出所“一区一警”。农村派出所在全面建立警务区的基础上,实行区内划片,一片一警,责任到人,一包到底。 1998年,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出台《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的意见》《济宁市人民满意派出所考核办法》,完善“一区一警”责任制,各派出所设立110机动队。派出所与刑警中队通过建立信息传递、工作联系和案件倒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新的打防机制。2000年,派出所实行等级评定,制发《派出所警务、工作、行为、装备规范》《留置室建设规范》《综合服务大厅建设标准》。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社区警务战略方案》,在城市城镇全面推行社区警务战略,重点完善社区民警责任制度。 1998年6月5日,济宁市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流动现场会召开。
2003—2004年,市公安局部署开展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行动,提高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市共有派出所206个,其中一级所29个、二级所102个,一、二级派出所占比位居全省前列。2004年8月,完成规范统一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工作。2004—2005年,开展以派出所为主体的基层基础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06—2008年,按照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部署,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2007—2009年,部署开展金牌警务室创建活动,市公安局每年拿出50万元,对评选为金牌及提名奖的警务室予以奖励。2010年,制定《济宁市公安派出所用房建设使用规范》,完成全市派出所用房设置规范工作。 社区民警带领辅警在社区巡逻 (2007年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