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军人安置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06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06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军人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
    1991—2010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安置。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的,一般安排其回农村;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士官和转业志愿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1992年,市政府被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培养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先进单位称号。1999年开始,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文化课考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给予优惠扶持政策。2008年开始,按照“城乡一体、自主选择、免费培训”的原则,实行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2009年,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重点安置、自谋职业、双向选择等方式进行安置。至2010年,全市累计接收退役士兵10.1万人,通过安排工作、自谋职业安置5.6万人,返乡务农4.5万人。

    市直城镇退役士兵选岗现场 (2008年12月摄)


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 1993年,全市大力发展军休所生产经营,同年生产经营创收26.6万元。1994年,全市进行军休干部住房、医疗、交通等多项改革。1995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军休所执行公费医疗。1994—1998年,济宁市、嘉祥县、汶上县军休所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军休所。1998年,市军休所被评为全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市安置办公室被评为全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1999年6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军休干部住房出售工作的通知》,各级成立房改领导小组开展军休干部房改工作。2000年,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由原来的按批次下达计划改为按年度下达计划。自2001年起,市军休所军队退休干部和离休干部无工作家属医疗纳入当地医疗保险体系,享受与当地城镇职工同等医疗待遇。2003年,济宁市和曲阜市军休所对军休干部住房实施旧房改造,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同年,市军休所被评为省文明军休所。2004年,市军休所被评为全国军休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经省民政厅和市政府批准,成立济宁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同年,曲阜市军休所被评为省星级军休所。2010年,济宁市第一军休所获得全国和谐军休家园荣誉称号。1991—2010年,全市累计接收军休干部214人,其中师职40人,团职79人,营职以下(含退休士官)95人;接收无军籍职工55人。截至2010年,全市共有军休所11处,其中副县级军休所2处,副科级军休所8处,股级1处。 济宁市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班开学典礼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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