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农村社区建设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市志(1991—201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06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9/article/106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农村社区建设
2007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8年6月,在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现场会上,兖州市作《实行“三创三高”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的典型发言。2009年5月,市委、市政府成立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攻坚行动指挥部,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农村社区建设三年规划,连续三年每年扶持100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9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要求,提出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2010年达到50%、2012年达到80%、2014年达到90%的目标,推动集中居住型和服务聚集两类农村社区建设。2010年3月,市委、市政府对91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进行表彰。5月,在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上,济宁市作典型发言。6月,组织召开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现场观摩嘉祥县、金乡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年,市政府制定《济宁市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以县为单位,以乡镇为基点,除保留702个具有历史文化和产业特色村庄外,其余5572个建制村规划为792个农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