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
1991年,济宁市开展职称制度改革,对全市职称改革工作进行复查,对查出的违反职称改革政策规定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20名人员,取消任职资格;组织7161人参加统计员、经济员和计算机软件人员的任职资格考试。1992年,研究制定《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转入经常化的实施意见》,完成1433个基层单位、34336个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重新组建190个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组织完成会计、审计、统计、计算机软件等系列17506人的资格考试,以及高教、科研、卫生、农业、工程等26个系列14766人晋升中高级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工作。1993年,计算机软件、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五大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技术职务完全实行以考代评。1994年,市人事局印发济宁市贯彻《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的办法。2000年,市人事局制定《济宁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施意见》。2004年,济宁市组建卫生副高级评委会,推出职称申报审核明白纸。自2004年,起所有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内容和依据之一。2005年,全市晋升职称管理工作由传统的手工操作改为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报、审核和评审。自2010年起,职称评审不再采取量化赋分的办法,由评审专家对参评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专业技术人才13万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1.14万人,中级5.05万人,初级6.03万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5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7人,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61人。
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
1995年,济宁市人事局印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对受聘担任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制度。1999年,市人事局出台《济宁市推行竞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暂行办法》,对竞争聘任的基本程序、聘约的签订、落聘人员的安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同年,首次在全市开展竞争聘任工作。2003年,市人事局制定《关于全市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竞争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程序与核定办法,组织全市各有关单位分别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明确了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系列、专业、等级、档次、数量、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试行专项岗位管理办法,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含管理期内的拔尖人才)、留学归国和从市外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或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的、完成援藏援疆任务后回到企事业单位的、防治“非典”一线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项岗位管理。2007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济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2008年,市人事局下发《关于印发〈济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争聘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竞聘原则、程序进行明确。
高层次专家管理
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始于2003年。2003年,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212人才工程”,即利用5年时间,重点培养、引进20名左右在国内有关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100名左右在省内有关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200名左右在市内有关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2004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同年,市人事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学科设置与划分、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学科带头人的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6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下发《济宁市专家服务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建设一个站,形成一支专家团队,培养带动一批人才,服务一方群众,孵化一批项目,促进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对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站建立与管理进行明确规定。
博士后站管理
济宁市博士后站工作始于1998年。截至2010年底,共设立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辰欣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6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曲阜师范大学1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覆盖机械、煤炭、纺织、造纸、制药等行业,在站博士15人,出站17人。
第三节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视图
职称评审
1991年,济宁市开展职称制度改革,对全市职称改革工作进行复查,对查出的违反职称改革政策规定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20名人员,取消任职资格;组织7161人参加统计员、经济员和计算机软件人员的任职资格考试。1992年,研究制定《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转入经常化的实施意见》,完成1433个基层单位、34336个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重新组建190个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组织完成会计、审计、统计、计算机软件等系列17506人的资格考试,以及高教、科研、卫生、农业、工程等26个系列14766人晋升中高级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工作。1993年,计算机软件、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五大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技术职务完全实行以考代评。1994年,市人事局印发济宁市贯彻《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的办法。2000年,市人事局制定《济宁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施意见》。2004年,济宁市组建卫生副高级评委会,推出职称申报审核明白纸。自2004年,起所有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内容和依据之一。2005年,全市晋升职称管理工作由传统的手工操作改为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报、审核和评审。自2010年起,职称评审不再采取量化赋分的办法,由评审专家对参评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专业技术人才13万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1.14万人,中级5.05万人,初级6.03万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5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7人,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61人。
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
1995年,济宁市人事局印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对受聘担任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制度。1999年,市人事局出台《济宁市推行竞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暂行办法》,对竞争聘任的基本程序、聘约的签订、落聘人员的安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同年,首次在全市开展竞争聘任工作。2003年,市人事局制定《关于全市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竞争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程序与核定办法,组织全市各有关单位分别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明确了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系列、专业、等级、档次、数量、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试行专项岗位管理办法,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含管理期内的拔尖人才)、留学归国和从市外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或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的、完成援藏援疆任务后回到企事业单位的、防治“非典”一线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项岗位管理。2007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济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2008年,市人事局下发《关于印发〈济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争聘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竞聘原则、程序进行明确。
高层次专家管理
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始于2003年。2003年,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212人才工程”,即利用5年时间,重点培养、引进20名左右在国内有关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100名左右在省内有关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200名左右在市内有关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2004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同年,市人事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学科设置与划分、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学科带头人的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6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下发《济宁市专家服务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建设一个站,形成一支专家团队,培养带动一批人才,服务一方群众,孵化一批项目,促进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对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站建立与管理进行明确规定。
博士后站管理
济宁市博士后站工作始于1998年。截至2010年底,共设立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辰欣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6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曲阜师范大学1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覆盖机械、煤炭、纺织、造纸、制药等行业,在站博士15人,出站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