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完成全市机关人员向公务员过渡。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全市行政机关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法院和检察院机关建立法官和检察官制度。1996年,全市18969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过渡考试。1998年,第三次人事制度改革后,济宁市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与党政机关的人事制度逐步脱钩,对管理人员试行职员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工人实行技术岗位等级考核制度,并以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为龙头,逐步建立健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用人机制。严格事业单位进人管理,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密岗位外,一律实行“凡进必考”。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行公务员登记。到2010年,为2.17万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登记手续。部署开展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市、县、乡三级机关全面实施考试录用、竞争上岗、职位轮换、双向选择、任职回避等单项法规,建立了新的选人用人机制。
1993年10月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机关实行国家公务员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按照不同类型实行5种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制度,初步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管理。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运用人事计划的宏观调控职能,严格控制各级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增长。2007年,济宁市印发《关于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的意见》,把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结合起来,形成相互协调配套的控制约束机制和部门单位的自我约束机制。
1992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在济宁召开现场会。1993年,在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18个系列建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进行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等13个专业的执业资格制度试点。同年,全市第一家人才市场——济宁市人才市场建成开业。1998年1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意见》。2000年9月,市政府出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市财政累计兑现人才补贴1000余万元。2003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重点放在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上,相继实施“212人才工程”“百名博士引进工程”和“千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2004年,市政府印发《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先后组织选拔2批122名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自2005年起,于每年的9月24—26日在济宁市举办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人才交流大会。2005年,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的1.2万平方米的人才大厦投入使用,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人才市场发展到22家。2005年7月,济宁市作为区域合作单位参与鲁南苏北“10+2”人才流动协作机制建设。2005年9月,建立济宁市人才门户网站——中国孔子人才网。2006年9月,启动以济宁都市区“3+2”和济宁市东西部地区“5+3”人才合作机制为重点的区域内部人才合作机制建设。2007年,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十一五”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实施意见》,举办济宁市20年引智成果展。到2010年,在济宁工作的外国专家中,有5人获“国家友谊奖”,19人获“齐鲁友谊奖”,25人获“孔子友谊奖”。
第二章 人事
视图
1990年,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完成全市机关人员向公务员过渡。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全市行政机关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法院和检察院机关建立法官和检察官制度。1996年,全市18969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过渡考试。1998年,第三次人事制度改革后,济宁市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与党政机关的人事制度逐步脱钩,对管理人员试行职员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工人实行技术岗位等级考核制度,并以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为龙头,逐步建立健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用人机制。严格事业单位进人管理,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密岗位外,一律实行“凡进必考”。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行公务员登记。到2010年,为2.17万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登记手续。部署开展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市、县、乡三级机关全面实施考试录用、竞争上岗、职位轮换、双向选择、任职回避等单项法规,建立了新的选人用人机制。
1993年10月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机关实行国家公务员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按照不同类型实行5种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制度,初步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管理。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运用人事计划的宏观调控职能,严格控制各级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增长。2007年,济宁市印发《关于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的意见》,把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结合起来,形成相互协调配套的控制约束机制和部门单位的自我约束机制。
1992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在济宁召开现场会。1993年,在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18个系列建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进行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等13个专业的执业资格制度试点。同年,全市第一家人才市场——济宁市人才市场建成开业。1998年1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意见》。2000年9月,市政府出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市财政累计兑现人才补贴1000余万元。2003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重点放在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上,相继实施“212人才工程”“百名博士引进工程”和“千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2004年,市政府印发《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先后组织选拔2批122名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自2005年起,于每年的9月24—26日在济宁市举办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人才交流大会。2005年,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的1.2万平方米的人才大厦投入使用,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人才市场发展到22家。2005年7月,济宁市作为区域合作单位参与鲁南苏北“10+2”人才流动协作机制建设。2005年9月,建立济宁市人才门户网站——中国孔子人才网。2006年9月,启动以济宁都市区“3+2”和济宁市东西部地区“5+3”人才合作机制为重点的区域内部人才合作机制建设。2007年,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十一五”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实施意见》,举办济宁市20年引智成果展。到2010年,在济宁工作的外国专家中,有5人获“国家友谊奖”,19人获“齐鲁友谊奖”,25人获“孔子友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