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建设
1991年,济宁市妇女联合会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权益部、儿童部5个部门,辖儿童乐园1个直属单位。1993年12月,济宁市儿童乐园(济宁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立党支部,隶属市妇联。1996年11月,组织联络部与宣传部合并为组宣部,增设城乡工作部。1998年12月,济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办公室设在市妇联,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05年8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配备副县级专职主任1名。2006年8月,城乡工作部改设为发展部。2010年,济宁市妇女联合会内设办公室、组宣部、发展部、权益部、儿童部1室4部;下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基层组织建设
1991年,济宁市妇联辖12个县市区妇联,153个乡镇妇联,6627个村(居)妇代会。2003年8月,成立济宁高新区妇女工作委员会。2003年,市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党政群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的意见》对党政群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的妇委会进行整建调整。2009年,市妇联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为新时期妇联组织建设指明方向,营造良好环境。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建立市级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12个。至2009年底,全市乡镇、街道妇联组建率100%,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平均年龄34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8%,其中专职占76%;村(居)妇代会组建率99.6%,妇代会主任平均年龄41岁,兼计专职主任比例79%,女性进村“两委”比例61%。2009年,市妇联与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集中建立、调整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56个,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共建立妇委会或妇工委651个。积极稳妥地发展团体会员,延伸妇联工作。
2010年7月,市妇联、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全市党建带妇建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党建带妇建”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党建带妇建”工作任务。新建各类妇女组织335个。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培养全国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社区)53个;省级先进妇代会(妇委会)24个。2010年,市妇联制定《关于在全市妇联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双百”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争创百强妇女组织、百佳妇联干部”为抓手,广泛开展妇联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下发《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提升妇女之家规范化管理水平。2010年底,在村、社区全部建起妇女之家,并完成统一挂牌工作。
代表大会
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1994年11月22—24日召开,正式代表399人,特邀代表20人。济宁市委书记王修智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张爱华代表市妇联十一届执委会作题为《全市妇女团结起来,为建设现代化济宁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济宁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并选举常委14人,主席张爱华。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1999年12月27—28日召开,应到代表399人,实到代表383人,特邀代表27人。张爱华代表市妇联十二届执委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济宁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选举常委14人,主席张爱华。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2004年12月23—25日在济宁召开,正式代表500人,特邀代表33人。市委书记贾万志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宋宜云代表市妇联十三届执委会作题为《践行“三个代表”,坚持科学发展,团结动员妇女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济宁市妇女联合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选举常委21人,主席宋宜云。
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2009年12月11—13日召开,应到代表425人,实到代表421人,特邀代表54人。济宁市委书记孙守刚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倪丽君代表市妇联十四届执委会作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实现济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济宁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选举常委13人,主席倪丽君。
2009年12月12日,济宁市第十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

“双学双比”竞赛活动 1991年,下发《关于一九九一年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意见》,全年完成4万名文盲、半文盲妇女脱盲任务,培训妇女技术骨干12万人,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评比工作,评选命名先进协调组织(单位)20个,先进女能手100人。1992年,下发《关于一九九二年开展以庭院经济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的意见》,全市参赛妇女130万人,庭院经济开发户发展到115万户,人均收入250元。1995年,突出抓好全市妇女“绿色证书”和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举办“绿色证书”培训班310期,培训人员5500人,获得女农民技术职称6878人。联合农业局、供销社、棉办开展“三八”银花赛及植棉女能手的评选活动。联合市科协、市科委、市农委开展“争当科技女状元”竞赛活动。2000年,组建巾帼科技服务队,在全市开展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建立“巾帼再就业基地”12个、“安置下岗女工示范街区”10个,命名“巾帼创新业带头人”20人,协调安置下岗女工2000余人。 “巾帼建功”竞赛活动 1991年,按照全国和省妇联要求,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局等10多家部门,在全市城镇妇女中开展以“四有”(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五学”(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五创”(创优质、创高产、创效益、创最佳服务、创一流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八五”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1992年,召开全市“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参观部分基层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现场,部分县区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作典型发言。1993年,命名表彰“八五”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市级先进协调组织9个,先进单位13个,先进个人111人。1994年,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树行业新风为目标的“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在女性集中的商业、金融、公交、卫生、邮电等窗口行业开展“巾帼建功岗”文明服务竞赛,组织引导广大城镇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1997年,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命名“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协调组织20个,先进协调单位30个,先进个人100人。在全市12个行业女职工中开展“巾帼建功示范窗口”“巾帼建功示范岗”“岗位明星”评选表彰活动。2000年始,每两年开展一次“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2001年,市妇联制定《济宁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申报、争创、监督等评比机制。组织市、县巾帼文明示范岗负责人到天津、辽宁妇联学习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经验。2002年,市妇联下发《关于在全市十六行业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岗位明星百岗千星创评活动的意见》,在全市16行业中开展“百岗千星”创评活动。2004年,召开济宁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现场经验交流会,市妇联下发《开展“岗位读书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岗位读书活动,评出一、二、三等奖,市妇联获山东省妇联优秀组织奖。2005年,在全市开展“巾帼文明岗礼赞”征文活动。 2007年,为助推城乡一体化建设,开展“五联手五共建”(“巾帼文明岗”与“巾帼示范村”联手共建,女企业家与家庭创业女老板联手共建,女科技工作者与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联手共建,机关妇委会与农村妇代会联手共建,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与贫困村联手共建)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和智力支持。2008年,结合全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妇联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现场会,编印全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纪实大型宣传画册3000本,印发倡议书3万份。2009年,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 优质服务迎全运”活动,市妇联下发《全市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 优质服务迎全运”主题活动的通知》。与全运会济宁赛区组委会、市体育局联合举办“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全运”广场主题活动,表彰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巾帼文明岗30个。举行巾帼文明岗集体宣誓活动。2010年,在窗口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岗,岗位争先锋”活动,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评选表彰36个济宁市“巾帼文明岗”,51名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4个省级“巾帼文明岗”被确定为国家级文明岗。 科技创业培训 2000—2006年,开展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全市有33645名农村妇女获得农民技术职称,有48451名农村妇女获绿色证书,80%的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科技新技术培训,全市建立市、县巾帼科技示范基地200余个,乡、村建立巾帼科技示范基地3500余个。2001—2004年,向市财政局协调资金50万元,用于扶持建立巾帼科技示范基地。2002年开始,每年开展“巾帼科技济宁行”活动,组织专家送科技下乡,对农村妇女进行技术指导;同济宁市农业局联合成立济宁市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成立农村女子函授学校,当年市、县成立农村女子函授学校12所,乡镇建立农村女子函授班66个,村级妇女教学班3162个。2001—2005年,围绕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加强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转移。200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劳动就业办联合举办的妇女创业就业宣传咨询洽谈活动,为全市妇女提供市外就业岗位2670个,境外岗位350个,转移妇女劳动力5万人。 2006—2010年,围绕带动农村妇女创业发展、增收致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了“创业培训、基地建设、服务保障”农村妇女工作三大体系。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共组织科技下乡392场次,聘请专家3236人次,对广大农村妇女进行各类农业技术培训,受益妇女52.28万人次。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新一轮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科技指导站。2008年6月,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巾帼星火创业培训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用两年半时间,实现“1611”创业培训目标任务,即培植并认定10处“巾帼星火创业培训基地”,60处“巾帼星火创业示范基地”,培养1000名“巾帼星火创业之星”“巾帼星火创业带头人”,培训妇女10万人。2008年11月,市妇联对首个市“巾帼星火创业培训基地”进行挂牌。2010年,共举办妇女创业培训班20期,培训2800人,到县市区免费办培训班6期,培训1500人。举办农村妇女技能培训班42期,培训1万余人。 2010年3月3日,济宁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综合大楼落成启用暨济宁市妇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济宁市婚姻家庭服务中心揭牌仪式举行。
基地建设 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加强规模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2008年10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妇女创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551”的目标任务,即用两年的时间,新建50个妇女创业示范基地,培养5000名妇女创业带头人,建立10个巾帼创业示范村。2008年11月20日,市妇联在曲阜市召开“妇女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现场会”,命名31个市级“妇女创业示范基地”,评选出100名市级“妇女创业带头人”。在此基础上,市妇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妇代会+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基地+农户”的模式。至2010年,全市共建立各类妇女创业基地1000多个,其中规模以上〔种植基地:瓜菜、食用菌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苗木、果园等种植面积200亩以上。养殖基地:禽类存栏50000只以上,渔业养殖面积300亩以上,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存栏500头以上、其他品种存栏2000头(只)以上。企业:年销售额3000元以上的、除种植业、养殖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基地416个。2010年,建成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6个,巾帼创业示范村216个,选树省、市级巾帼创业带头人526人,带动4万名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服务保障 注意整合资源,引导城市的智力、人才、科技、资金等优势资源进入农村,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 典型宣传 2006—2010年,先后召开全市“妇女,创业,发展”事迹报告会,拍摄反映全市家庭创业成果的专题片15集在市电视台播出,撰写专题文章《燃起致富的梦想》在《济宁日报》上刊登,评选表彰巾帼创业带头人300人。2007年,举办全市家庭创业成果展到各县市区巡回展出,参观妇女10万余人次。2010年7月,举行济宁市女企业家“创业,创新,跨越”论坛,多位女企业家代表介绍个人创业经历。 信息服务 先后建立济宁市妇女网、济宁市女企业家协会网和济宁市妇女儿童网,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创业妇女提供信息服务。在济宁妇女网设立就业创业和巾帼风采专栏,建立妇女创业项目库。2006年始,每年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春风送岗妇女创业就业活动周”,为妇女提供创业咨询及就业服务。 资金服务 2009年5月,召开信贷助推妇女创业现场会,设立5000万元的妇女创业专项资金,并给予贷款妇女10%—30%的利率优惠。2010年7月6日,与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四家联合举行“妇女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助推行动”启动仪式,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华妇女联合会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并针对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的具体实施制定下发《济宁市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印发《济宁市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指南》明白纸,当年为994名妇女提供创业贷款7988.2万元。至2010年底,共发放贷款1.92亿元,帮助3160名妇女创业。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1991—2010年,以家庭文明建设为重点,从优化社会细胞抓起,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1991年,制定“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细则及活动方案。创建标准为:爱国奉献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科技兴业星、敬老养老星、晚婚节育星、团结和睦星、尊师重教星、文明新风星、净化美化星。1996年,与市文明办、济宁日报社联合开展“百户十星级标兵户”“十佳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济宁日报》刊登事迹和选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典型,带动此项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1999年,“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渗透到千家万户,促进家风、民风、社会风气的好转。2010年,全市开展活动的村庄占全部村庄的90%,挂星级牌的126.2万户,占总户数的76%,十星级文明户31万多户,占星级文明户的25%。中央、省、市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创建经验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介绍。 “美在家庭”创建活动 2001年始,围绕建设文化名市、诚信济宁、平安济宁建设,全面推进以“美化生活环境、创造富裕生活、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美在家庭”创建活动。2001年,制定《2001—2005年关于“美在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五年活动目标任务。以治理脏、乱、差,“美在家庭、净化厨房”为切入点,在全市农村家庭中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卫生革命”热潮。2002年,编辑出版《济宁市文明治家格言》。2003年,结合防治“非典”工作,全市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对60多万户进行改厨、改灶,新建住宅卫生厕所普及率100%;市妇联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抗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并记三等功。同年9月,全省“爱国卫生、全民健身、科普宣传教育”三项活动进家庭现场经验交流会暨‘美在家庭’工作座谈会在济宁召开,济宁市的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美在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基本改善了农村脏乱差的现象,提升了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2006年,深化“美在家庭、净化厨房”活动,引领农村家庭实施“一池三改”,建设生态化家园。2010年,配合全市农村“六大工程”,广泛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家园、美在农家”等活动,召开现场推进会22场,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评出美在农家示范户1.6万户。 家庭角色评选活动 2001年,开展各具特色的家庭角色评选活动,评选表彰百名市级“尊老敬老好儿女”,推选出“十大寿星”“十佳孝星”;1名军嫂被评为全省“十佳好军嫂”。2002—2003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百万家庭读书、百万妇女健身、百万家庭为国教子活动,组织开展“爱心献老人”、扶贫帮困等道德实践活动。广泛进行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军嫂、廉内助、好媳妇、好婆婆等优秀家庭角色评选活动。2004年,组织开展“尊老敬老好儿女”评选活动,发动每个家庭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全市90%的农村家庭参与此项活动。在全市开展“孔孟之乡学习型家庭创建”“廉洁文明家庭”“十佳兵妈妈”“好军嫂”“好婆婆”“好媳妇”“廉内助”评选等活动。组织开展“教子有方好母亲”评选和“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2005年,组织评选表彰“优秀读书家庭”“学习型家庭”2300多个,“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6000多人。2006年,市妇联在嘉祥、汶上、兖州召开“六进家”活动现场观摩会,树立一批“文明和谐家庭”典型,各级印发“六进家”宣传画、手册10万多份。坚持开展“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评选,为文明家庭挂匾牌,以家庭和谐推进社会和谐。2007年,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家庭”“卫生标兵家庭”“优秀读书家庭”等活动。联合市纪委在廉政文化广场举办以“廉政进家、家庭助廉”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演出。2009年5月,举行“婚育新风进万家”暨“四进家”活动启动仪式;广泛深入开展“十大书香人家”“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2010年,市妇联广泛开展孔孟之乡“十大优秀母亲”“十佳好媳妇”“十佳好女儿”“十大书香人家”“百佳书香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优秀家庭角色评选活动,共评出各类优秀家庭角色成员2万多人。深化家庭助廉活动,印发《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建设廉洁和谐家庭》读本5000册,妇联系统举办各类报告会50多场次,参加警示教育3600多人次,举办“廉政进家”晚会宣传活动260场次,促进全市廉政文化建设。 妇女宣传思想工作 1991—1994年,市妇联通过举办各类教育讲座、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妇女,集中宣传表彰女企业家、致富女能手的先进事迹,用先进典型的力量感召人、鼓舞人。1995年,围绕迎“四大”(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主题,集中宣传“世妇会”的意义、目的、任务及《中国妇女状况》白皮书,宣传济宁妇女的进步与成就。1997年,围绕迎接香港回归,贯彻中共十五大、中国妇女八大精神,加强对广大妇女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教育。召开全市妇女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以崇尚科学、破除迷信为重点,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00—2001年,开展妇女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广泛开展“做文明女性、建文明家庭”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万人签名、结对帮教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育广大妇女远离各种迷信活动,做文明守法公民,维护社会稳定。2004年,在全市开展“巾帼十杰”“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2006年,举行“知荣明耻”巾帼行启动仪式,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发动“巾帼文明队”说唱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自觉践行荣辱观的氛围,强化教育效果。2007年,围绕文明和谐新济宁的总体部署,评选表彰第四届“济宁市巾帼十杰”等先进典型。成功举办中华母亲文化节,推荐优秀典型参加“全国十大当代孟母”的评选。2010年,启动济宁市社区巾帼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全市共有4600支巾帼志愿服务队在基层广泛开展文明志愿、爱心帮扶、普法维权、健康娱乐等志愿服务活动。 妇女权益维护 1991年,制定《1991—1995年的妇女“二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1992—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市、县、乡共举办法律培训班3000期,培训妇女法律骨干248600人,在济宁《家教导报》上连续发表妇女法律问答50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1994年8月,市人大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写出《关于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报告》。1995年,市妇联制定打拐、禁娼的意见和措施,同公安机关一起解救被拐卖妇女120余人,并从兖州火车站送往各自的家乡。1996年,制定《1996—2000年的妇女“三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使“三五”普法有目标、有措施。1997年,开展女性生育基金情况的调查,写出《济宁市女性生育基金统筹情况的调查报告》,在山东省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验交流会议上发言。开展女工劳动。1998年,开展党政机关科级女干部培养使用情况的调查,写出《关于党政机关女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情况的调查报告》。1998年10月,对《济宁市妇女发展纲要》进行中期监测评估,写出《济宁市妇女发展纲要中期监测评估报告》,并在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1999年8月,举办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培训班,培训160余人,为各县市区法院、乡镇法庭配备特邀陪审员。2000年,成立济宁市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站)。2004年8月,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召开“全市维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参与创建“平安济宁”建设,设立110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站),开展争创“优秀维权岗”“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庄)”活动。2008年,成立济宁市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中心。2009年,组织40多个部门参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妇女法律知识。2010年,全市12个县市区妇联全部开通12338维权热线,济宁市妇联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儿童工作 家庭教育工作 1991—2010年,以贯彻落实全市家庭教育“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为重点,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全市创办各级各类家长学校4666所,建立市县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咨询(辅导)站668个,早期家庭教育亲子园71个。全市200多万户家庭中家教知识普及率,农村为91.7%,城市为98.5%。1991年、2007年,济宁市儿童工作被全国妇联两次授予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获省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评选表彰“十一五”期间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8个,先进个人98人。 “六一”庆祝活动市妇联每年6月1日都在《济宁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号召社会各界关爱儿童、尊重儿童。组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庆六一活动,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1996年始,先后开展四届“济宁新苗”“十佳济宁新苗”评选活动,并参与全省“齐鲁新苗”的角逐。2007年,召开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暨“阳光洒满童心,和谐你我共享”联欢会。举行“手牵手、情系情、心连心”关爱孤儿大型公益活动启动仪式,救助全市1000多名贫困孤儿。2008年,召开“情洒春蕾”爱心捐赠仪式暨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香港独资企业欧化家纺有限公司为1000名贫困孤儿捐赠价值20余万元的棉被三件套。2009年,召开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暨“爱心助成长”救助仪式。募捐2万元建设留守儿童活动站,并现场救助50名特困儿童,每人发放救助金300元。2010年,开展“我的祖国、我的母亲”儿童少年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等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六一节庆祝活动。 “春蕾计划”实施 1995年,济宁市妇联开始实施春蕾计划,制定《关于在全市实施“春蕾计划”的通知和方案》,动员社会力量救助贫困地区失学、辍学女童重返校园,全市层层开展救助活动。2000年,将“春蕾计划”纳入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大格局,作为市委、市政府为妇女儿童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2006年起,实施“春蕾助学行动”“春蕾圆梦行动”等一系列救助贫困女大学生活动,发出《倾情帮学子圆梦,爱心助鸿鹄展翅》的倡议书,累计资助900多名贫困女大学生梦圆大学。并募集资金10万元,建立“春蕾助学”专项基金,用于救助贫困女大学生。至2010年底,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募集救助金930多万元,资助3.6万余名孤困儿童。有近5万名社会热心人士与孤贫、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举办“春蕾女童”后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班141期,培训6642人次,大部分实现就业创业。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2006年起,实施“牵手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以“怎样做父母放心、孩子喜爱的监护人”“怎样及时和孩子的家长、老师沟通”等为专题,举办留守儿童监护人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举办“亲情茶话会”“家教知心论坛”“亲子同乐”留守儿童家教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开展“亲情家长1+1”、留守儿童与城市儿童“一帮一”结对、“留守儿童”与“爱心妈妈”“代理妈妈”结对等一系列活动,有近5万名爱心妈妈、爱心哥哥、姐姐与留守儿童结成对子。组织“给远方的父母打个电话、写封信”、开通“亲子邮路”“亲情电话”,免费赠送亲情电话卡、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等系列活动,帮助留守儿童家长更新家教观念,增强监护意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全市建立435所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其中有4所留守儿童家长学校被评为全国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2009年,市妇联把留守儿童活动站建设纳入为妇女儿童办好的十件实事中,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建设留守儿童活动站。至2010年底,共捐建省、市、县级留守儿童活动站38个。市妇联还针对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先后开展“阳光洒满童心,和谐你我共享”“编织温暖传递爱”等一系列贫困留守儿童救助行动,全市救助贫困留守儿童6200余名,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 “两纲”工作实施 1990年12月,市政府颁布实施《济宁市1991—1995年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纲要》。1995年3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暨实施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工作会议。1995年7月,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对全市儿童事业发展“八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经对全市20多个系统、12个县(市、区)和14个基层单位的全面检查,全市较好地完成“八五”规划目标任务。1996年初,顺利通过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监测评估团对济宁市儿童事业发展“八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 1995年10月、1996年3月,市政府先后颁布实施1996—2000年《济宁妇女发展纲要》和《济宁市儿童事业发展规划》。为推动“九五”妇女儿童纲要规划的实施,全市开展实施“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宣传月活动。为落实“妇女纲要”“儿童规划”,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制定“妇女纲要”年度目标管理计划、“儿童规划”目标职责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1999年,开展中期监测评估。2000年11月,省检查评估组对济宁市实施纲要规划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给予高度评价。 2000年8月17日,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褚庆观在会上讲话,市妇联主席张爱华传达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 2008年5月12—14日,市政协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济宁妇女发展纲要》《济宁儿童发展纲要》(简称“一法两纲要”)情况进行调研。 2010年11月18—19日,省政协对济宁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实施《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对济宁市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双学双比”竞赛活动 1991年,下发《关于一九九一年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意见》,全年完成4万名文盲、半文盲妇女脱盲任务,培训妇女技术骨干12万人,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评比工作,评选命名先进协调组织(单位)20个,先进女能手100人。1992年,下发《关于一九九二年开展以庭院经济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的意见》,全市参赛妇女130万人,庭院经济开发户发展到115万户,人均收入250元。1995年,突出抓好全市妇女“绿色证书”和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举办“绿色证书”培训班310期,培训人员5500人,获得女农民技术职称6878人。联合农业局、供销社、棉办开展“三八”银花赛及植棉女能手的评选活动。联合市科协、市科委、市农委开展“争当科技女状元”竞赛活动。2000年,组建巾帼科技服务队,在全市开展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建立“巾帼再就业基地”12个、“安置下岗女工示范街区”10个,命名“巾帼创新业带头人”20人,协调安置下岗女工2000余人。 “巾帼建功”竞赛活动 1991年,按照全国和省妇联要求,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局等10多家部门,在全市城镇妇女中开展以“四有”(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五学”(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五创”(创优质、创高产、创效益、创最佳服务、创一流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八五”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1992年,召开全市“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参观部分基层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现场,部分县区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作典型发言。1993年,命名表彰“八五”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市级先进协调组织9个,先进单位13个,先进个人111人。1994年,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树行业新风为目标的“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在女性集中的商业、金融、公交、卫生、邮电等窗口行业开展“巾帼建功岗”文明服务竞赛,组织引导广大城镇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1997年,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命名“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协调组织20个,先进协调单位30个,先进个人100人。在全市12个行业女职工中开展“巾帼建功示范窗口”“巾帼建功示范岗”“岗位明星”评选表彰活动。2000年始,每两年开展一次“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2001年,市妇联制定《济宁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申报、争创、监督等评比机制。组织市、县巾帼文明示范岗负责人到天津、辽宁妇联学习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经验。2002年,市妇联下发《关于在全市十六行业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岗位明星百岗千星创评活动的意见》,在全市16行业中开展“百岗千星”创评活动。2004年,召开济宁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现场经验交流会,市妇联下发《开展“岗位读书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岗位读书活动,评出一、二、三等奖,市妇联获山东省妇联优秀组织奖。2005年,在全市开展“巾帼文明岗礼赞”征文活动。 2007年,为助推城乡一体化建设,开展“五联手五共建”(“巾帼文明岗”与“巾帼示范村”联手共建,女企业家与家庭创业女老板联手共建,女科技工作者与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联手共建,机关妇委会与农村妇代会联手共建,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与贫困村联手共建)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和智力支持。2008年,结合全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妇联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现场会,编印全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纪实大型宣传画册3000本,印发倡议书3万份。2009年,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 优质服务迎全运”活动,市妇联下发《全市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 优质服务迎全运”主题活动的通知》。与全运会济宁赛区组委会、市体育局联合举办“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全运”广场主题活动,表彰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巾帼文明岗30个。举行巾帼文明岗集体宣誓活动。2010年,在窗口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岗,岗位争先锋”活动,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评选表彰36个济宁市“巾帼文明岗”,51名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4个省级“巾帼文明岗”被确定为国家级文明岗。 科技创业培训 2000—2006年,开展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全市有33645名农村妇女获得农民技术职称,有48451名农村妇女获绿色证书,80%的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科技新技术培训,全市建立市、县巾帼科技示范基地200余个,乡、村建立巾帼科技示范基地3500余个。2001—2004年,向市财政局协调资金50万元,用于扶持建立巾帼科技示范基地。2002年开始,每年开展“巾帼科技济宁行”活动,组织专家送科技下乡,对农村妇女进行技术指导;同济宁市农业局联合成立济宁市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成立农村女子函授学校,当年市、县成立农村女子函授学校12所,乡镇建立农村女子函授班66个,村级妇女教学班3162个。2001—2005年,围绕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加强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转移。200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劳动就业办联合举办的妇女创业就业宣传咨询洽谈活动,为全市妇女提供市外就业岗位2670个,境外岗位350个,转移妇女劳动力5万人。 2006—2010年,围绕带动农村妇女创业发展、增收致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了“创业培训、基地建设、服务保障”农村妇女工作三大体系。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共组织科技下乡392场次,聘请专家3236人次,对广大农村妇女进行各类农业技术培训,受益妇女52.28万人次。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新一轮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科技指导站。2008年6月,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巾帼星火创业培训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用两年半时间,实现“1611”创业培训目标任务,即培植并认定10处“巾帼星火创业培训基地”,60处“巾帼星火创业示范基地”,培养1000名“巾帼星火创业之星”“巾帼星火创业带头人”,培训妇女10万人。2008年11月,市妇联对首个市“巾帼星火创业培训基地”进行挂牌。2010年,共举办妇女创业培训班20期,培训2800人,到县市区免费办培训班6期,培训1500人。举办农村妇女技能培训班42期,培训1万余人。 2010年3月3日,济宁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综合大楼落成启用暨济宁市妇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济宁市婚姻家庭服务中心揭牌仪式举行。

基地建设 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加强规模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2008年10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妇女创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551”的目标任务,即用两年的时间,新建50个妇女创业示范基地,培养5000名妇女创业带头人,建立10个巾帼创业示范村。2008年11月20日,市妇联在曲阜市召开“妇女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现场会”,命名31个市级“妇女创业示范基地”,评选出100名市级“妇女创业带头人”。在此基础上,市妇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妇代会+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基地+农户”的模式。至2010年,全市共建立各类妇女创业基地1000多个,其中规模以上〔种植基地:瓜菜、食用菌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苗木、果园等种植面积200亩以上。养殖基地:禽类存栏50000只以上,渔业养殖面积300亩以上,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存栏500头以上、其他品种存栏2000头(只)以上。企业:年销售额3000元以上的、除种植业、养殖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基地416个。2010年,建成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6个,巾帼创业示范村216个,选树省、市级巾帼创业带头人526人,带动4万名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服务保障 注意整合资源,引导城市的智力、人才、科技、资金等优势资源进入农村,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 典型宣传 2006—2010年,先后召开全市“妇女,创业,发展”事迹报告会,拍摄反映全市家庭创业成果的专题片15集在市电视台播出,撰写专题文章《燃起致富的梦想》在《济宁日报》上刊登,评选表彰巾帼创业带头人300人。2007年,举办全市家庭创业成果展到各县市区巡回展出,参观妇女10万余人次。2010年7月,举行济宁市女企业家“创业,创新,跨越”论坛,多位女企业家代表介绍个人创业经历。 信息服务 先后建立济宁市妇女网、济宁市女企业家协会网和济宁市妇女儿童网,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创业妇女提供信息服务。在济宁妇女网设立就业创业和巾帼风采专栏,建立妇女创业项目库。2006年始,每年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春风送岗妇女创业就业活动周”,为妇女提供创业咨询及就业服务。 资金服务 2009年5月,召开信贷助推妇女创业现场会,设立5000万元的妇女创业专项资金,并给予贷款妇女10%—30%的利率优惠。2010年7月6日,与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四家联合举行“妇女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助推行动”启动仪式,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华妇女联合会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并针对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的具体实施制定下发《济宁市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印发《济宁市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指南》明白纸,当年为994名妇女提供创业贷款7988.2万元。至2010年底,共发放贷款1.92亿元,帮助3160名妇女创业。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1991—2010年,以家庭文明建设为重点,从优化社会细胞抓起,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1991年,制定“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细则及活动方案。创建标准为:爱国奉献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科技兴业星、敬老养老星、晚婚节育星、团结和睦星、尊师重教星、文明新风星、净化美化星。1996年,与市文明办、济宁日报社联合开展“百户十星级标兵户”“十佳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济宁日报》刊登事迹和选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典型,带动此项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1999年,“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渗透到千家万户,促进家风、民风、社会风气的好转。2010年,全市开展活动的村庄占全部村庄的90%,挂星级牌的126.2万户,占总户数的76%,十星级文明户31万多户,占星级文明户的25%。中央、省、市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创建经验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介绍。 “美在家庭”创建活动 2001年始,围绕建设文化名市、诚信济宁、平安济宁建设,全面推进以“美化生活环境、创造富裕生活、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美在家庭”创建活动。2001年,制定《2001—2005年关于“美在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五年活动目标任务。以治理脏、乱、差,“美在家庭、净化厨房”为切入点,在全市农村家庭中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卫生革命”热潮。2002年,编辑出版《济宁市文明治家格言》。2003年,结合防治“非典”工作,全市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对60多万户进行改厨、改灶,新建住宅卫生厕所普及率100%;市妇联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抗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并记三等功。同年9月,全省“爱国卫生、全民健身、科普宣传教育”三项活动进家庭现场经验交流会暨‘美在家庭’工作座谈会在济宁召开,济宁市的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美在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基本改善了农村脏乱差的现象,提升了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2006年,深化“美在家庭、净化厨房”活动,引领农村家庭实施“一池三改”,建设生态化家园。2010年,配合全市农村“六大工程”,广泛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家园、美在农家”等活动,召开现场推进会22场,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评出美在农家示范户1.6万户。 家庭角色评选活动 2001年,开展各具特色的家庭角色评选活动,评选表彰百名市级“尊老敬老好儿女”,推选出“十大寿星”“十佳孝星”;1名军嫂被评为全省“十佳好军嫂”。2002—2003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百万家庭读书、百万妇女健身、百万家庭为国教子活动,组织开展“爱心献老人”、扶贫帮困等道德实践活动。广泛进行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军嫂、廉内助、好媳妇、好婆婆等优秀家庭角色评选活动。2004年,组织开展“尊老敬老好儿女”评选活动,发动每个家庭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全市90%的农村家庭参与此项活动。在全市开展“孔孟之乡学习型家庭创建”“廉洁文明家庭”“十佳兵妈妈”“好军嫂”“好婆婆”“好媳妇”“廉内助”评选等活动。组织开展“教子有方好母亲”评选和“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2005年,组织评选表彰“优秀读书家庭”“学习型家庭”2300多个,“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6000多人。2006年,市妇联在嘉祥、汶上、兖州召开“六进家”活动现场观摩会,树立一批“文明和谐家庭”典型,各级印发“六进家”宣传画、手册10万多份。坚持开展“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评选,为文明家庭挂匾牌,以家庭和谐推进社会和谐。2007年,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家庭”“卫生标兵家庭”“优秀读书家庭”等活动。联合市纪委在廉政文化广场举办以“廉政进家、家庭助廉”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演出。2009年5月,举行“婚育新风进万家”暨“四进家”活动启动仪式;广泛深入开展“十大书香人家”“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2010年,市妇联广泛开展孔孟之乡“十大优秀母亲”“十佳好媳妇”“十佳好女儿”“十大书香人家”“百佳书香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优秀家庭角色评选活动,共评出各类优秀家庭角色成员2万多人。深化家庭助廉活动,印发《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建设廉洁和谐家庭》读本5000册,妇联系统举办各类报告会50多场次,参加警示教育3600多人次,举办“廉政进家”晚会宣传活动260场次,促进全市廉政文化建设。 妇女宣传思想工作 1991—1994年,市妇联通过举办各类教育讲座、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妇女,集中宣传表彰女企业家、致富女能手的先进事迹,用先进典型的力量感召人、鼓舞人。1995年,围绕迎“四大”(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主题,集中宣传“世妇会”的意义、目的、任务及《中国妇女状况》白皮书,宣传济宁妇女的进步与成就。1997年,围绕迎接香港回归,贯彻中共十五大、中国妇女八大精神,加强对广大妇女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教育。召开全市妇女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以崇尚科学、破除迷信为重点,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00—2001年,开展妇女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广泛开展“做文明女性、建文明家庭”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万人签名、结对帮教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育广大妇女远离各种迷信活动,做文明守法公民,维护社会稳定。2004年,在全市开展“巾帼十杰”“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2006年,举行“知荣明耻”巾帼行启动仪式,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发动“巾帼文明队”说唱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自觉践行荣辱观的氛围,强化教育效果。2007年,围绕文明和谐新济宁的总体部署,评选表彰第四届“济宁市巾帼十杰”等先进典型。成功举办中华母亲文化节,推荐优秀典型参加“全国十大当代孟母”的评选。2010年,启动济宁市社区巾帼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全市共有4600支巾帼志愿服务队在基层广泛开展文明志愿、爱心帮扶、普法维权、健康娱乐等志愿服务活动。 妇女权益维护 1991年,制定《1991—1995年的妇女“二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1992—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市、县、乡共举办法律培训班3000期,培训妇女法律骨干248600人,在济宁《家教导报》上连续发表妇女法律问答50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1994年8月,市人大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写出《关于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报告》。1995年,市妇联制定打拐、禁娼的意见和措施,同公安机关一起解救被拐卖妇女120余人,并从兖州火车站送往各自的家乡。1996年,制定《1996—2000年的妇女“三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使“三五”普法有目标、有措施。1997年,开展女性生育基金情况的调查,写出《济宁市女性生育基金统筹情况的调查报告》,在山东省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验交流会议上发言。开展女工劳动。1998年,开展党政机关科级女干部培养使用情况的调查,写出《关于党政机关女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情况的调查报告》。1998年10月,对《济宁市妇女发展纲要》进行中期监测评估,写出《济宁市妇女发展纲要中期监测评估报告》,并在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1999年8月,举办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培训班,培训160余人,为各县市区法院、乡镇法庭配备特邀陪审员。2000年,成立济宁市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站)。2004年8月,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召开“全市维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参与创建“平安济宁”建设,设立110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站),开展争创“优秀维权岗”“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庄)”活动。2008年,成立济宁市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中心。2009年,组织40多个部门参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妇女法律知识。2010年,全市12个县市区妇联全部开通12338维权热线,济宁市妇联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儿童工作 家庭教育工作 1991—2010年,以贯彻落实全市家庭教育“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为重点,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全市创办各级各类家长学校4666所,建立市县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咨询(辅导)站668个,早期家庭教育亲子园71个。全市200多万户家庭中家教知识普及率,农村为91.7%,城市为98.5%。1991年、2007年,济宁市儿童工作被全国妇联两次授予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获省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评选表彰“十一五”期间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8个,先进个人98人。 “六一”庆祝活动市妇联每年6月1日都在《济宁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号召社会各界关爱儿童、尊重儿童。组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庆六一活动,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1996年始,先后开展四届“济宁新苗”“十佳济宁新苗”评选活动,并参与全省“齐鲁新苗”的角逐。2007年,召开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暨“阳光洒满童心,和谐你我共享”联欢会。举行“手牵手、情系情、心连心”关爱孤儿大型公益活动启动仪式,救助全市1000多名贫困孤儿。2008年,召开“情洒春蕾”爱心捐赠仪式暨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香港独资企业欧化家纺有限公司为1000名贫困孤儿捐赠价值20余万元的棉被三件套。2009年,召开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暨“爱心助成长”救助仪式。募捐2万元建设留守儿童活动站,并现场救助50名特困儿童,每人发放救助金300元。2010年,开展“我的祖国、我的母亲”儿童少年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等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六一节庆祝活动。 “春蕾计划”实施 1995年,济宁市妇联开始实施春蕾计划,制定《关于在全市实施“春蕾计划”的通知和方案》,动员社会力量救助贫困地区失学、辍学女童重返校园,全市层层开展救助活动。2000年,将“春蕾计划”纳入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大格局,作为市委、市政府为妇女儿童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2006年起,实施“春蕾助学行动”“春蕾圆梦行动”等一系列救助贫困女大学生活动,发出《倾情帮学子圆梦,爱心助鸿鹄展翅》的倡议书,累计资助900多名贫困女大学生梦圆大学。并募集资金10万元,建立“春蕾助学”专项基金,用于救助贫困女大学生。至2010年底,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募集救助金930多万元,资助3.6万余名孤困儿童。有近5万名社会热心人士与孤贫、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举办“春蕾女童”后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班141期,培训6642人次,大部分实现就业创业。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2006年起,实施“牵手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以“怎样做父母放心、孩子喜爱的监护人”“怎样及时和孩子的家长、老师沟通”等为专题,举办留守儿童监护人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举办“亲情茶话会”“家教知心论坛”“亲子同乐”留守儿童家教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开展“亲情家长1+1”、留守儿童与城市儿童“一帮一”结对、“留守儿童”与“爱心妈妈”“代理妈妈”结对等一系列活动,有近5万名爱心妈妈、爱心哥哥、姐姐与留守儿童结成对子。组织“给远方的父母打个电话、写封信”、开通“亲子邮路”“亲情电话”,免费赠送亲情电话卡、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等系列活动,帮助留守儿童家长更新家教观念,增强监护意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全市建立435所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其中有4所留守儿童家长学校被评为全国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2009年,市妇联把留守儿童活动站建设纳入为妇女儿童办好的十件实事中,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建设留守儿童活动站。至2010年底,共捐建省、市、县级留守儿童活动站38个。市妇联还针对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先后开展“阳光洒满童心,和谐你我共享”“编织温暖传递爱”等一系列贫困留守儿童救助行动,全市救助贫困留守儿童6200余名,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 “两纲”工作实施 1990年12月,市政府颁布实施《济宁市1991—1995年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纲要》。1995年3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暨实施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工作会议。1995年7月,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对全市儿童事业发展“八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经对全市20多个系统、12个县(市、区)和14个基层单位的全面检查,全市较好地完成“八五”规划目标任务。1996年初,顺利通过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监测评估团对济宁市儿童事业发展“八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 1995年10月、1996年3月,市政府先后颁布实施1996—2000年《济宁妇女发展纲要》和《济宁市儿童事业发展规划》。为推动“九五”妇女儿童纲要规划的实施,全市开展实施“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宣传月活动。为落实“妇女纲要”“儿童规划”,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制定“妇女纲要”年度目标管理计划、“儿童规划”目标职责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1999年,开展中期监测评估。2000年11月,省检查评估组对济宁市实施纲要规划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给予高度评价。 2000年8月17日,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褚庆观在会上讲话,市妇联主席张爱华传达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 2008年5月12—14日,市政协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济宁妇女发展纲要》《济宁儿童发展纲要》(简称“一法两纲要”)情况进行调研。 2010年11月18—19日,省政协对济宁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实施《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对济宁市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工作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