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下达全市保障性住房任务为,2018年底前将25116套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完成90%以上分配,同时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720户(市级任务数为2000户)。济宁市超额完成上述任务,其中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23639套,分配率为94.12%;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114户,任务完成率为122.91%。严格落实责任。为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任务,与各县(市、区)签订《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纳入全市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跟踪督导。建立健全工作台账,采取跟踪督导的方式,定期督促各县(市、区)公租房的分配工作,对工作滞后、项目建设滞后、分配滞后的实行跟踪调度、挂牌督办。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配入住情况和租赁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每月通报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抓好分配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制度办法,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对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督促分配入住率低的县(市、区)合理调整准入门槛,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完善各类配套设施,优化配租配售方案,最大限度的满足申请家庭生活需求。同时,加大对骗购、骗租、转租、转借、闲置及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保障性住房的出租行为。
【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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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达全市保障性住房任务为,2018年底前将25116套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完成90%以上分配,同时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720户(市级任务数为2000户)。济宁市超额完成上述任务,其中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23639套,分配率为94.12%;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114户,任务完成率为122.91%。严格落实责任。为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任务,与各县(市、区)签订《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纳入全市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跟踪督导。建立健全工作台账,采取跟踪督导的方式,定期督促各县(市、区)公租房的分配工作,对工作滞后、项目建设滞后、分配滞后的实行跟踪调度、挂牌督办。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配入住情况和租赁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每月通报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抓好分配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制度办法,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对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督促分配入住率低的县(市、区)合理调整准入门槛,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完善各类配套设施,优化配租配售方案,最大限度的满足申请家庭生活需求。同时,加大对骗购、骗租、转租、转借、闲置及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保障性住房的出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