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污染防治——布袋除尘+喷淋降尘

港航污染防治——静电吸附
在全市港航系统建立责任体系。充实调整港航污染防治指挥部,组建运管、海事等6个工作专班,梳理明确各成员单位环保职责;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印发《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清单》,初步建成属地政府、港航部门和港口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覆盖的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围绕港航“十一化”工作目标,构建线上指挥,线下反应,闭环管理的“互联网+技术导则”监管体系;推开县区局、镇街、港航处协同监管的联防联控联治“三联”工作机制;形成以“净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为目标的常态化扫黑除尘机制;建立“一季一体检、一港一报告,问题跟踪督改”的港口定期体检机制;完善领导带队、四不两直、点穴式、实景化检查,每半年一观摩、十佳十差港口评选的督导考核机制;健全向素质要环保,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学习教育的培训提升机制。开展夏季和秋冬季两大攻坚行动,港航污染防治监管逐步向精准化、经常化、常态化迈进。加大环保投入。在2017年投资1.58亿元完成技术导则改造的基础上,2018年再次增加投资3.74亿元。投资4000多万元,新硬化场地8.9万平方米,栽种防尘树木20700余棵;财政补贴1.5亿元,拆解小吨位及老旧船舶666艘,安装生活污水设施1459艘;投资120万元,完成港口智能喷淋建设推广,全部接入监控平台监管;投资1.68亿元,对全市涉及煤炭、焦炭作业的81处港口装卸料口实施技术改造,利用粉尘吸附、收集及喷淋降尘技术,解决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问题。可回收煤粉14万吨,产生4200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环保和效益双赢。投资800万元,建成船舶岸电项目33处,11月底前再建设11处;投资630万元,完成《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任务,在全省内河率先实现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理,比交通部要求的2020年提前了2年。

港航污染防治——静电吸附

在全市港航系统建立责任体系。充实调整港航污染防治指挥部,组建运管、海事等6个工作专班,梳理明确各成员单位环保职责;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印发《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清单》,初步建成属地政府、港航部门和港口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覆盖的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围绕港航“十一化”工作目标,构建线上指挥,线下反应,闭环管理的“互联网+技术导则”监管体系;推开县区局、镇街、港航处协同监管的联防联控联治“三联”工作机制;形成以“净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为目标的常态化扫黑除尘机制;建立“一季一体检、一港一报告,问题跟踪督改”的港口定期体检机制;完善领导带队、四不两直、点穴式、实景化检查,每半年一观摩、十佳十差港口评选的督导考核机制;健全向素质要环保,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学习教育的培训提升机制。开展夏季和秋冬季两大攻坚行动,港航污染防治监管逐步向精准化、经常化、常态化迈进。加大环保投入。在2017年投资1.58亿元完成技术导则改造的基础上,2018年再次增加投资3.74亿元。投资4000多万元,新硬化场地8.9万平方米,栽种防尘树木20700余棵;财政补贴1.5亿元,拆解小吨位及老旧船舶666艘,安装生活污水设施1459艘;投资120万元,完成港口智能喷淋建设推广,全部接入监控平台监管;投资1.68亿元,对全市涉及煤炭、焦炭作业的81处港口装卸料口实施技术改造,利用粉尘吸附、收集及喷淋降尘技术,解决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问题。可回收煤粉14万吨,产生4200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环保和效益双赢。投资800万元,建成船舶岸电项目33处,11月底前再建设11处;投资630万元,完成《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任务,在全省内河率先实现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理,比交通部要求的2020年提前了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