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年鉴(2019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article/59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article/59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各级党委、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积极引导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共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村5877个,完成率97.1%;已确权土地775.56万亩,完成率99.2%;向农户颁发经营权(股权)证书149.1万本。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03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7.7%。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局印发《关于加快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运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方案》,加快运营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引导全市土地有序流转。全市11个县(市、区)均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乡镇依托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村级设立信息员,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为全市土地流转搭建良好平台。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