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结合济宁实际,制定出台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和济宁市安全生产行政案件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犯罪案件移送、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备案等配套制度;制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提格市政府安委会为“市委、市政府安委会”,实化市安办职能,狠抓《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宣贯落实,强化各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意识,锻造责任落实链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季调度制度,组织各级各部门对照《济宁市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的各级党委12项、政府18项、部门330项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人。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的通知》,加重安全生产定性考核力度,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市府安委办双扣分;超出上年度事故指标的加倍扣分。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视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结合济宁实际,制定出台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和济宁市安全生产行政案件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犯罪案件移送、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备案等配套制度;制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提格市政府安委会为“市委、市政府安委会”,实化市安办职能,狠抓《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宣贯落实,强化各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意识,锻造责任落实链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季调度制度,组织各级各部门对照《济宁市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的各级党委12项、政府18项、部门330项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人。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的通知》,加重安全生产定性考核力度,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市府安委办双扣分;超出上年度事故指标的加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