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立法体制机制建设】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年鉴(2019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article/44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article/44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立法体制机制建设】


    不断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起草《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批准,准备出台。《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于6月2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已经出台。4月10日,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主任乔晓阳作宪法辅导报告。5月3日至4日,带领有关人员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暨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经验交流会议。5月9日,法工委派员参加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并代表济宁发言。5月28日至6月1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及深圳市、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等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共8人,对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6月4日至8日,派员赴北京参加全国人大2018年第一期培训班。6月13日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职律师管理办法,25日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批公职律师申请人员参加省司法厅培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履职中的作用。机关第一批公职律师申报完毕,正在准备组织第二批公职律师申请人员报名参加培训。6月26日,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听取关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立项机制研究》课题的中期汇报,该课题资料收集、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实例论证、征求意见等课题研究基础性工作已近尾声,16000余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初稿完成。9月28日,参加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10月30日至11月2日参加全省地方立法统一审议工作会议暨地方立法培训班,就法制委统一审议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加强沟通协调。经常向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汇报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争取指导和支持。多次召开立法计划项目推进会,督促起草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抓紧形成高质量法规草案。成立法规起草组,落实立法项目责任人制度,制定法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法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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