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年鉴(2019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article/4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article/4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实行备审项目负责制。将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包保到人,分工负责,共集中审查政府报备的文件21件。加大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1月27日和29日,法工委赴各县(市、区)对备案审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和书面检查,提出改进意见。11月,下发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提交工作情况汇报,12月深入各县(市、区)对2018年备审工作进行检查。实行通报制度。3月2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将前期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开展调研。5月7日和18日,再次到兖州、曲阜和金乡调研备案审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形成《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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