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监察体制改革】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年鉴(2019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article/30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8/article/30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监察体制改革】


    作为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示范市,市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履行“施工队长”职责,市纪委牵头抓总,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做到谋划推进、人员转隶、综合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场所筹建在先。市县监委、功能区监工委顺利组建挂牌,全市共划转编制291个、转隶人员176名;市、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部门分别占75%、77.7%,力量向监督执纪主业集中;全市15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全部组建成立,乡镇纪检监察行政编制人员由改革前平均2.2人增加到改革后3.4人。探索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有效途径。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联合办理第一、第二种形态违纪案件机制。修订完善案件质量要求及标准,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办法,建立案件线索管理员制度,强化线索管理分析研判功能。召开全市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座谈会,部署推进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建设。规范涉案款物查封扣押保管移送流程、自办案件审理程序,对留置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完善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办案合作机制,规范监察机关履职行为。全市监察机关对47人采取留置措施,市监委留置县级干部7人。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保障机制。坚持审查调查与安全工作一体推进,健全安全制度规范,常态化开展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夯实安全工作责任。组建36人的医疗专家库,120人的留置看护特殊勤务大队,精准防范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启动建设占地132.9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审查调查场所,设立技术保障中心,同步推进廉政教育展馆和办案场所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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