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 1月2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颖、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范晓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 2月2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 4月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颖、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范晓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秘书长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 4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副市长张胜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内司委、民侨外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 6月4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决定(草案)、关于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 6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查了市政府关于济宁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批准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和关于批准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河长制工作及《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副市长吴霁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财经委、教科委、农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 8月1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关于检查《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初审意见;会议还审议了人事议案,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决定任命柳景武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于永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财经委、城环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 9月1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出席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决定许可对市十七届人大代表梁传友采取强制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 10月30日至31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加快农业“新六产”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人事议案。市政府副市长柳景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内司委、教科委、农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12月26日至2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王宝海分别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及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草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对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17年度全市及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初审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向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工作报告(草案)、市人大农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及人事议案。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政府秘书长,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内司委、教科委、农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 2019年1月1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范晓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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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 1月2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颖、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范晓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 2月2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 4月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颖、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范晓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秘书长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 4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副市长张胜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内司委、民侨外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 6月4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决定(草案)、关于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 6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查了市政府关于济宁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批准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和关于批准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河长制工作及《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副市长吴霁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财经委、教科委、农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 8月1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关于检查《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初审意见;会议还审议了人事议案,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决定任命柳景武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于永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财经委、城环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 9月1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出席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决定许可对市十七届人大代表梁传友采取强制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 10月30日至31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加快农业“新六产”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人事议案。市政府副市长柳景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内司委、教科委、农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12月26日至2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王宝海分别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及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草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对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17年度全市及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初审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向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工作报告(草案)、市人大农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及人事议案。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政府秘书长,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内司委、教科委、农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 2019年1月1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先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范晓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爱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