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接到投诉案件136起,涉及4741名工人,工资金额8875万元,解决124起案件,支付工资7746万元,其中多个县(市、区)未出现上访情况,未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健全领导机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目标责任书制度。纳入目标管理。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签订责任书14份,与市直建筑业企业签订责任书10份。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和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制度,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推行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积极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按照企业自查、县(市、区)集中检查、市级抽查的方式,结合农民工职业特点,分别在麦收、秋收、中秋以及元旦春节前后,多次对全市在建工地农民工支付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完善预警约谈和信用制度。对于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和投诉问题的企业,早发现,早介入,提前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严防拖欠行为的发生。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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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接到投诉案件136起,涉及4741名工人,工资金额8875万元,解决124起案件,支付工资7746万元,其中多个县(市、区)未出现上访情况,未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健全领导机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目标责任书制度。纳入目标管理。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签订责任书14份,与市直建筑业企业签订责任书10份。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和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制度,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推行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积极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按照企业自查、县(市、区)集中检查、市级抽查的方式,结合农民工职业特点,分别在麦收、秋收、中秋以及元旦春节前后,多次对全市在建工地农民工支付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完善预警约谈和信用制度。对于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和投诉问题的企业,早发现,早介入,提前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严防拖欠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