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政府立法工作】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年鉴(2018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7/article/26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7/article/26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政府立法工作】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立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发挥立法制规的引领推动作用。审查地方立法项目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一般性文件290件,政府合同41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各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审查县(市、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6件、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61件;办理省法制办征求意见文件44件。提高立法质量。年初印发《济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出台《济宁市人民政府2017—2021年立法规划》,建立24个项目的立法项目库。完成政府规章项目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2件。12月3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环保立法的济宁实践”为题,报道了济宁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经验做法。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济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计划出台项目2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备案登记、情况通报等制度。5月,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3月20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