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保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围绕市委确定的“一二五六”战略目标,科学谋划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围绕大局履行职责。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确定重点立法项目,年度立法计划经市委批准后实施,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报告和任后颁发任命书、组织宪法宣誓制度,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参与重点工作。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严格落实“路长制”,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落实市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责任分工。落实干部驻村联户、第一书记下派工作部署,包保的125个困难户全部实现脱贫。参与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省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市委部署,积极做好组建市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配合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提名推荐工作及新一届省人大代表的提名推荐和选举准备工作。
【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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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保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围绕市委确定的“一二五六”战略目标,科学谋划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围绕大局履行职责。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确定重点立法项目,年度立法计划经市委批准后实施,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报告和任后颁发任命书、组织宪法宣誓制度,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参与重点工作。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严格落实“路长制”,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落实市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责任分工。落实干部驻村联户、第一书记下派工作部署,包保的125个困难户全部实现脱贫。参与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省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市委部署,积极做好组建市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配合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提名推荐工作及新一届省人大代表的提名推荐和选举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