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市级层面保留16支独立执法队伍,各县(市、区)普遍采用“1+7”改革模式,实现市级部门内综合执法、县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基本构建“大监管”工作格局。开展市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突出主责主业、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要求,修订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科学界定部门职责,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盐业体制改革,落实基层安监、建筑质量监管、环保机构力量,优化调整市县人才、宗教等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
10月24日,省编办督导组到济宁督导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控编减编工作

【重点领域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市级层面保留16支独立执法队伍,各县(市、区)普遍采用“1+7”改革模式,实现市级部门内综合执法、县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基本构建“大监管”工作格局。开展市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突出主责主业、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要求,修订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科学界定部门职责,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盐业体制改革,落实基层安监、建筑质量监管、环保机构力量,优化调整市县人才、宗教等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
10月24日,省编办督导组到济宁督导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控编减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