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法规规划】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年鉴(2017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article/78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article/78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法规规划】
5月,按照全市立法会议要求,将《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济宁市环保局成立《条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确定委托起草单位,牵头组织《条例》起草工作,征求两轮系统内部以及24家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建议,组织省内相关环保法学专家和法制工作者进行研讨,并参与《条例》的合法性审查及法制专家论证,组织参与赴国内先进城市调研考察,多次与市人大、法制办对接、协调。条例于8月4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8月31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9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批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