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全市城管立法工作,《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填补了市城管领域的立法空白。推进全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将管理权、执法权直接下放到各区、街道、社区,任城区组建成立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分别成立了执法大队;实行“建管分离”,将市政、园林、环卫、执法等涉及城市管理的职责有效整合,组建了新的城市管理局。全面展开城市管理工作布局,应对3次暴雨、1次狂风,立足极端恶劣天气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体制机制建设】
视图
加快推动全市城管立法工作,《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填补了市城管领域的立法空白。推进全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将管理权、执法权直接下放到各区、街道、社区,任城区组建成立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分别成立了执法大队;实行“建管分离”,将市政、园林、环卫、执法等涉及城市管理的职责有效整合,组建了新的城市管理局。全面展开城市管理工作布局,应对3次暴雨、1次狂风,立足极端恶劣天气做好城市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