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的41个项目,2016年度完成26个。4月5日,制定印发《济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6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将19项重点任务、13项未达标指标重点突破任务和41项重点工程分解到14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标准和完成时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10个牵头市直部门和14个县市区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建立重点任务项目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制度。对13项未达标指标重点突破任务和41个重点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创模每一项重点工程都有1名县级领导包保、有1个责任单位负责、有1名人员联系督导。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制度。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的41个项目,2016年度完成26个。4月5日,制定印发《济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6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将19项重点任务、13项未达标指标重点突破任务和41项重点工程分解到14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标准和完成时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10个牵头市直部门和14个县市区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建立重点任务项目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制度。对13项未达标指标重点突破任务和41个重点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创模每一项重点工程都有1名县级领导包保、有1个责任单位负责、有1名人员联系督导。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