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年鉴(2017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article/58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article/58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印发省统一规定的票据10.7万本。全市普遍建立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委托代理服务的村占全市总村数的95%以上;14个县市区、6个乡镇(街道)、6261个村搭建了网络监管平台,形成了“理财民主化、管理制度化、监督经常化”工作机制。出台《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5〕24号文件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现场会,邹城市、曲阜市、任城区、泗水县、金乡县、嘉祥县等6个县市区挂牌成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全市共完成农村产权交易755宗、交易55763.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