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次农业普查】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年鉴(2017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article/54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article/54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次农业普查】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项工作。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市、县、乡、村四级均成立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全市从事农业普查工作人员2856人,选聘“两员”2.3万人。9月下旬,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下发《济宁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市政府与14个县市区签订责任书,随后,县(市、区)与全市148个乡镇(街道)全部签订责任书。印发《济宁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济宁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计划》《关于开展县级第三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济宁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济宁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三农普大数据平台成为全省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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