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出台《济宁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2016年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大县、乡安监机构建设力度,充实一线安监力量,市、县、乡三级专职安监执法人员达到1704人。建立安全检查员队伍,各乡镇配备了609名具备危化品、电气、机械、建筑等专业知识的安全检查员。实化乡镇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在乡镇设立副科级安监办,到位专职安监执法人员651人。
6月27日,全市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现场会召开

【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出台《济宁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2016年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大县、乡安监机构建设力度,充实一线安监力量,市、县、乡三级专职安监执法人员达到1704人。建立安全检查员队伍,各乡镇配备了609名具备危化品、电气、机械、建筑等专业知识的安全检查员。实化乡镇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在乡镇设立副科级安监办,到位专职安监执法人员651人。
6月27日,全市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现场会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