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价格改革】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年鉴(2017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article/50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article/50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价格改革】
全面推进居民阶梯水价改革,6月3日组织召开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阶梯价格方案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新的水资源标准自10月1日起执行,于2018年10月1日逐步调整到位。调整污水处理费政策,将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统一调整为1.40元/立方米。居民阶梯气价于4月1日正式实施。下调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10月24日召开供热价格听证会,城区供热价格由21元/平方米调整为20元/平方米,下调1元,延长供热期5天,年减轻居民供热负担2000万元。全面完成市、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7月1日起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到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等13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扩大医院自主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