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资料库:济宁市情资料库 章节:济宁年鉴(2017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article/4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8/section/16/article/4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认真执行《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规定,严把案件程序关,保障庭审及时有序进行,促进案件快速审结,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修改制定《案件受理及仲裁庭秘书工作规则》《调解规则》《仲裁员办案规则》《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仲裁收费办法》《派出机构管理办法》《仲裁员管理办法》和《委托仲裁鉴定机构管理办法》,案件信息系统设计研发中,加大对法律文书实体和程序的监督审查力度,严格规范办案行为。10月28日,济宁仲裁委召开四届二次会议,经会议审议通过,增聘1位副秘书长,增聘33名仲裁员。实行疑难、复杂案件的主任办公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特别复杂、重大、疑难的案件,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确保每起案件程序和实体公平公正。2016年,济宁仲裁委共受理仲裁案件1026件,标的额28.6亿元,审结案件759件,案件审结率为85%,快速结案(30天内)率91%,调解和解率达76%,自动履行率90%,司法纠错率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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