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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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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委员会】
获得立法权后首先制定程序法《济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016年3月30日公布施行。制定的《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都已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1月1日施行。《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草案)》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