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
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提升年”活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以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重点,共暗访检查11个县市区的各类医疗机构950家,查验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2600余人,抽查许可审批档案800余份。组织开展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巡查。以城区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共巡查民营医疗机构104家次,累积抽查出院病历1040份,核对医护人员资质1620人次。加强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开展以防范麻疹、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流行为重点的全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三级医疗机构3家,二级医疗机构48家,基层医疗机构3297家,疾控机构12家,其中发现违法行为机构86家,立案69家,警告57家,罚款27家,罚款2.69万元。开展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全市6000多家医疗机构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以及疾控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规范化处置率达到了100%,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率达到90%以上。对11县市区开展餐饮具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共抽查2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抽检样品200份。对于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处罚,并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全市30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410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未发现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的情况。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以城区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小区现制现售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等为重点,共检查94家供水单位,对11县市区1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进行106项全分析检测。对城区居民小区800余台自动售水设备实行水质安全卫生信息公示制,公示率达到100%。规范放射诊疗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对40余家放射诊疗机构诊疗设备进行稳定性和防护检测,覆盖率达到100%。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对全市取得资质的1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209家疾控机构以及接种单位分发、接收或购进疫苗流程以及规范接种情况等进行检查。对27家接种单位进行处罚。以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情况为重点,市区联合,对城区41所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组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出具监督意见70余条,并跟踪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
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提升年”活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以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重点,共暗访检查11个县市区的各类医疗机构950家,查验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2600余人,抽查许可审批档案800余份。组织开展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巡查。以城区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共巡查民营医疗机构104家次,累积抽查出院病历1040份,核对医护人员资质1620人次。加强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开展以防范麻疹、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流行为重点的全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三级医疗机构3家,二级医疗机构48家,基层医疗机构3297家,疾控机构12家,其中发现违法行为机构86家,立案69家,警告57家,罚款27家,罚款2.69万元。开展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全市6000多家医疗机构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以及疾控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规范化处置率达到了100%,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率达到90%以上。对11县市区开展餐饮具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共抽查2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抽检样品200份。对于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处罚,并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全市30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410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未发现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的情况。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以城区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小区现制现售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等为重点,共检查94家供水单位,对11县市区1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进行106项全分析检测。对城区居民小区800余台自动售水设备实行水质安全卫生信息公示制,公示率达到100%。规范放射诊疗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对40余家放射诊疗机构诊疗设备进行稳定性和防护检测,覆盖率达到100%。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对全市取得资质的1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209家疾控机构以及接种单位分发、接收或购进疫苗流程以及规范接种情况等进行检查。对27家接种单位进行处罚。以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情况为重点,市区联合,对城区41所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组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出具监督意见70余条,并跟踪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