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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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扩面征缴,保证持续性。实施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全市新增参保人员 9.2万人次、完成全年
计划的102%,征缴社保基金 183.6亿元。完善社保制度,增强公平性。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时启动、顺利实施、平稳运行。作为“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健全了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提升待遇水平,增强幸福感。连续第 11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涉及全市 19.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 269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 75元提高到 85元,惠及 116万人。失业保险待遇统一提高到 900元,生育保险个人零负担得到全面落实。优化经办服务,推进便民化。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缴费,参保单位和个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相关业务。全市累计制发社会保障卡 680万张,实现参保缴费、就医购药、住院报销“一卡通”。
就业工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6.4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 107.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7.46万人、完成 105%。完善“普惠制”就业扶持政策。提请市政府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宁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全市支出就业专项资金 1.63亿元、同比增长44%,惠及 9.43万人。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 518户企业发放补贴 7554.3万元。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三项政策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 3亿元。建立“大众化”创业孵化体系。巩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创建成果,实施“万人创业助推工程”,县市区创业孵化基地实现全覆盖,7家获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数量位居全省前列,获省奖补资金 2800万元。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快易贷”行动,成立市创业担保贷款公共服务中心,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6.9亿元,助推 1.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 5.3万人。实施“系统化”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就业创业培训 8.5万人,有效缓解了就业结构性矛盾、增强就业稳定性。开展“精准化”就业服务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等,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每年安排 300万元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建成“济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市场配置就业作用,举办招聘会 559场,促进就业 5.8万人。
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打造鲁西科学发展人才高地,大力加强人才
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实现新突破。面向国内外广泛发布《济宁市高层次人才(团队)需求目录》,组织 147家企业持续开展“孔孟之乡、山东济宁”高校人才招聘活动,启动“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全市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2881人,其中博士 208人,引进 5个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国外智力 221人次、128个项目。高技能人才培养实现新突破。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 1.5万人,新增“山东省首席技师”7人,评定 21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成功举办首届“运河之星”职业技能大赛,选拔推荐的山推高级技校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获一等奖。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实现新突破。人社部批准全市 3家企业新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市总量达到14家。清华大学博士生济宁实践基地运转有序。欧美同学会留学报国济宁基地成功挂牌。顺利举办“人社部万名专家服务新兴产业·济宁行活动”。继续实施“双百人才出国(境)培训工程”,选拔 18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 14名职业技工院校校长赴国外培训。济宁市技师学院成功创建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人事管理公务员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全市招考公务员 473名,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 44名。积极破解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窄的问题,在全市乡镇机关新设置非领导职数 742个,其中主任科员 368个。表彰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0名。圆满完成 2015年度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任务,全市企业军转干部保持总体稳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创新事业单位招聘机制,首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全面取消户籍限制,放宽应聘年龄,严禁设置指向性条件,保障了招聘的公平公正,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801名。事业单位因事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聘用制目标基本实现。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合理。工资制度改革全部实施到位,涉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8.9万人,人均月净增资 675元(含房补),工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启动实施,全市首批晋升职级人员 6953人,人均月增资约 380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全面入轨,在全省率
先建立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节金制度,激发了事业单位内部活力。
劳动关系健全协调运行机制。在全省第一个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创建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领导任组长、26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市备案企业 9810家、职工 51.9万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1450元和 1300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一书两金一卡”和“工资预储金”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监察执法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一体执法,积极推进“劳动维权 110”品牌建设,全市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980件,为 9423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报酬 8049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 8753万元。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体系,全市基层调解组织达到 2488家,90%以上的争议矛盾在基层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