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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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 6825个,其中,医院 15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491个 (含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62个,其他 17个;共有各类卫生人员7564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51827人;医疗床位 44367张。市卫计委被评为“全市综合考核先进集体”,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再次提升 1.24个百分点。
医疗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全市 22家试点医院全部
取消药品加成,并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4家乡镇卫生院入选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4800多个村卫生室实现一体化管理。老年乡村医生补助落实到位。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 1期建成启用,市中医院新院主体工程提前封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 40元,12项国家项目和 4项省增补项目免费向全民提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全市无重点传染病暴发流行。“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成效明显。累计筹集拨付近2000万元实施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济宁卫生学校招生数量创历史新高,顺利通过省级规范化认证。
巩固落实“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全市纳入医保定点的 273家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这一模式,累计 291.6万人次受益。拓展提升“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名医讲堂送基层”“主题巡访月”活动,全市所有6215个保健医生团队与联系村所有贫困户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全年共巡诊家庭 184.3万户次、义诊 306.5万人次,巡访贫困家庭 21.6万户次,双向转诊 1.65万人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创新实施“妇幼健康提升工程”。在全国首创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在全国中医药会议上交流推广。坚持实施各项惠民亮点举措,基层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上线实施,社保卡就医“一卡通”稳步推进。
计划生育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出台了《贯彻鲁发〔2014〕22号文件实施意见》。创新落实人口目标“多位一体”立体化考核、市县乡村四级包保、重点乡镇集中约谈、重点人群跟踪服务、B超设备实时监控等制度措施,市、县两级查办“两非”案件 166起,比上年增加 91起,全市出生性别比特别是二孩性别比大幅下降,合法生育率明显提升。完成新一轮村计生专职主任选聘,人均年工资由不到 6000元提高到 1.32万元。落实 4884名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养老补助 6498万元,重新认定计划生育奖扶对象
2.83万名、特扶对象 1587名,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 500元、400元。
贯彻落实鲁发〔2014〕22号文件实施意见,划定通报批评、重点关注、重点帮促、重点管理 4个档次 33条“红线”,对突破指标红线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改变一锤定音模式,将年度考核细化分解为日常监控考核、性别比专项考核、现场调查考核、第三方调查、年终党政线考核等多种方式,引导基层将工作精力放到日常工作上。健全完善了投诉举报、孕情跟踪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终止妊娠鉴定检测、日常监控等制度体系并狠抓落实,形成了“全覆盖、无缝隙、立体化”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将 164项工作指标细化分解、压紧压实,坚持每周 3天的日常督导和月度考核,4名市级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现场评议,全年推动问题整改 2.9万个。打响创卫“百日会战”,持续推动“六大重点工程、九项专项治理”,提升改造老旧小区 200余处,整修主次干道、背街小巷 110余条,改造农贸市场 8处、公厕 220座,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五小行业等综合整治,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出台《创卫奖励与问责办法(试行)》,黄牌督办月度考核排名后 3位的街道 24个,红牌查办街道 2个,会同市纪委约谈区级政府、部门及街道 5个单位 12人次。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暗访评估,群众对市容环境改善满意度达到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