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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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政府文件制定《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济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以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编办等 21家单位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市文化中心一体四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美术馆)于 9月 1日举行奠基仪式,占地 556亩。市杂技城完成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计划 2016年投入使用。组织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工作会议 4次,县级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全市 152个镇街全部建成综合文化站,并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全部行政村和新建农村社区均建有文化大院。通过印发文化广场建设技术导则与范例、分类制定建设标准和落实市级奖补资金 300万元,建设农村文化广场 2059处,全市共有文化广场 5716处。着眼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精心开展全市纪念抗战胜利 70周年合唱比赛、群文系统美术书法摄影展、第三届广场舞大赛、讲述中国故事——全市优秀曲艺节目巡演、第十届读书朗诵大赛等活动。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共开展“千场大戏进农村”演出 2283场,“万场演出惠民生”演出 21597场,放映农村公益电影 78750.73场,完成352家数字农家书屋升级。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创新推进“图书馆 +书院”模式,全市 12个公共图书馆全部建成尼山书院,开展儒学传播活动 307场,服务群众超过 10万人,邹城市图书馆荣获全省尼山书院建设示范单位。实施“乡村儒学”推进计划,建设乡村、社区儒学讲堂 903个,开展活动 11000余场,服务群众超过 60万人,选聘“儒学高级讲师”33名和“志愿讲师”60名,编辑出版 30余万字的《乡村儒学读本》,曲阜市陵城镇星家村荣获全省乡村(社区)儒学示范点。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揭牌成立,示范区建设列入中宣部“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文化部“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方案》。济宁市被文化部确定为改革发展调研联系点,全国文化厅(局)长传统文化继承与发展高级研讨班专程考察济宁市,全省文化(执法)局长座谈会暨“十三五”规划研讨班在济宁市召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制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建立非遗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举办庆祝中国文化遗产日非遗展演、“讲述中国故事—济宁市优秀非遗项目巡演”等活动。完善国家、省、市、县 4级非遗名录体系,开展第四批市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工作,对泗水泉林传说等 44项非遗项目进行命名,建立梁祝博物馆等 23个民俗博物馆和阴阳板传承基地等 37个传承基地。2015年,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17个、传承人 6人,省级项目 48个、传承人 32人和市级项目 164个、传承人 88人。制定《关于实施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展陈指导大纲》,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互动体验性强的历史文化展示场所。召开邹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市级专家论证会。“依托职业院校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三合六进’模式”等 3个项目荣获省政府设立的第二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成绩位居全省第二。
文化产业转型发展
以市政府文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实施意见》,完善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的财政、土地、工商、金融、人才、资金等政策体系。开展对上争取和交流推荐工作,山东儒源文化集团进入全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名录,东方文博城成功申请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山东天成书业获得国家文化产业专项扶持。推荐曲阜三孔旅游服务公司等 6家企业参加日本“孔孟之乡商品展”活动,组织文化企业参加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会、杭州和青岛动漫节。开展文化产业品牌创建活动,曲阜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嘉祥石雕产业园、山东儒源文化集团通过文化部关于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基地)的年度巡检,11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通过了省文化厅的巡检,2家文化企业、2个文化产业项目入选第四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开展第五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第二批“一县一品”文化产业品牌创建活动和首批文化产业特色乡村评选工作。推动文化金融融合,承办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省文化厅首届 2015年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项目推介·山东站活动,搭建文化金融合作桥梁,北京、天津、山东、河北、河南 5个省的 40家小微文化企业和 24家投资机构参加活动。成立“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邀请山东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完善提升“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