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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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组织编制完成《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济宁都市区总体规划》《济宁市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济宁市信息产业布局规划》《济宁市近期建设规划》《泗河流域保护与空间利用总体规划》《泗河周边区域道路系统及景观绿道系统专项规划》等一系列关系全市长远发展的空间规划。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村庄保护,编制完成《济宁市美丽乡村总体规划》和《济宁市美丽乡村建设要点》《济宁市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标准》,成功将支持济宁都市区融合发展思路纳入《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推进都市区发展上升为省级战略。
规划管理 推进精细化管理,构建“效率优先、信息对称、责权统一”的管理机制,保障规划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范权力运行;启动济宁城区城市“六线”标定工作,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支撑;推进“数字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规划报建流程,整合各类规划信息资源,实现异地、随时移动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对规划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整合,压缩审批时限,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级审查、绿色通道、跟踪服务、延时办公、预约办公等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开展建设“精致济宁”专题研究,提出规划建设“精致济宁”的路径、方案;研究出台《三河六岸总体战略规划旗舰项目规划控制导则》,进一步强化“三河六岸”旗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管控;加强城镇规划指导,推动全市22个重点小城镇完成总体规划修编,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小城镇规划新途径;积极配合省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顺利完成卫星遥感数据疑似图斑核查工作。
阳光规划 实施“阳光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阳光规划”体系,实施“五公示一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大厅、服务大厅、城市展示馆、建设项目建设现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渠道,对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在建项目审批结果进行全方位公示。在《济宁日报》等媒体开设专栏,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规划,进行深入解读,提高宣传深度;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开展面对面座谈交流活动,就年度规划重要工作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定期组织开展“科学规划问计于民,服务群众答疑解惑”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开展“阳光规划”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一对一解决企业困难,全面提供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全年活动开展共计 8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