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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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


【概述】 济宁市物价局是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10个职能科室和1个副县级行政单位(济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局)、2个副县级事业单位(济宁市价格认证中心、济宁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济宁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和济宁市价格举报中心)。全局共有编制72个,其中行政编制39个,事业编制33个,有在职干部66名。2015年,济宁市物价局坚持“阳光物价、民生至上”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全省物价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牢固树立“阳光物价、民生至上”理念,深入开展“五个一”素质提升活动,着力加强价格监管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着力将价格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着力简政放权推动职能转变,着力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积极主动做好新常态下物价各项工作。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8%,实现了全年的控制目标。2015年,济宁市物价局被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委授予“文明机关”荣誉称号,连续6年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价格调控监管】 完善价格监测工作体系,建立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启动雪灾市场价格应急监测预警。成功实施大蒜价格保险试点,经多方争取,金乡大蒜被列为山东省首个规模性蔬菜价格保险试点品种,共参保大蒜16.95万亩,总投保金额4.2亿元,争取省财政补贴资金2967万元,参保公司共赔付蒜农1700万元,蒜农每亩增收101元。加强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停车收费、交通客运、旅游市场等领域价格巡查,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指挥便捷、反应灵敏的价格监管和服务网络。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共派出15个检查组,向1000余家经营单位免费发放标价签10万余张,政策提醒函2000余份,张贴“明码标价温馨提示牌”800余个。加大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了市、县平台与中央和省平台对接,全市共受理价格投诉、咨询总计1215件,回复办理网络问政平台信息、12345市长热线受理件260余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惠民政策】 全市房地产价格调节基金共计入库5568万元,积极争取省居民阶梯电价专项补贴资金1615万元,惠及全市25万名低保户。加强惠民价费政策监管,出台新的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为切实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市物价局对市直15个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曲阜景区督查工作,对曲阜六艺城景区开展了专项整治。同时,分级开展了全市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督查。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72件,实施经济制裁566.27万元,规范了价格秩序。从严核定政府定价成本,采取公开招标机制选聘成本监审机构,相继开展了经济适用房、管道燃气、城市供水、居民供热、景区门票等20多项成本监审,企业上报总成本36.84亿元,核减不合理费用4.16亿元,核减幅度11.28%,为政府定价提供了成本依据。

【简政放权】 按标准时限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保留7类41项行政权力。改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方式,取消收费许可证,废止收费年审,全市共收回注销《收费许可证》1100余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放污水处理费定价权限,将非居民用气价格、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放开了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药品价格,放开养老服务价格和民办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价格。健全完善价格决策机制,研究出台《济宁市价格决策跟踪评估办法》,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共清理2012前有关文件814件,其中继续有效35件,失效280件,废止487件,完善修订12件。加大涉企收费和基金清理整治力度,配合财政、编办等部门,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进行全面规范清查,公布了市直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目录。降低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将全市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从现行的每平米2200元降为每平方米2000元。对人防、质监等40多家部门单位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下达专项整改通知书。扎实推进价格认定工作,探索建立了济宁市价格认定专家库,第一批30名专家入库,涉及6个大行业、12个小行业,全市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3478件,总值8.35亿元,为推动反腐倡廉、保障司法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价格改革】 实施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自4月1日起,增量天然气用气价格下调0.42元/立方,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3.97元/立方米,年减轻企业负担600余万元。国家再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后,将非居民用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下调0.7元/立方米,调整为3.27元/立方米和4.00元/立方米。实施居民阶梯式气价改革,9月1日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阶梯式水价改革进展顺利,将居民阶梯水价改革与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调整一并进行,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分别拟定了居民阶梯水价和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完成,研究出台了梁山县、鱼台县第三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文件,制定了医疗服务价格。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启动,全市参加医改城市公立医院共有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