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8&A=13&rec=97&run=13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概况】 2015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91亿元,居全省第7位;同比增长13.9%,居全省第8位。投资结构趋于优化。第一产业投资65.44亿元,增长23.9%,比上年加快3.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1301.2亿元,增长21.1%,高于全省7.2个百分点,比上年加快12.4个百分点,对全市投资的贡献率为64.3%,其中基础设施投资274.3亿元,增长28%。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强劲,完成投资349.9亿元,增长22.3%,随着一批高端信息产业项目集群式落户,高技术产业占工业投资比重不断提升,工业经济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民间投资主体地位凸显。民间投资完成投资2445亿元、增长10.5%,投资额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84.6%。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15年,取消了对外商投资钾矿肥磷矿肥项目核准等4个事项,对企业投资水泥项目核准等6个事项下放至县级投资主管部门。2015年全市共审批、核准、备案项目1577个,市级审批核准备案项目72个,仅占4.5%。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按照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的部署要求,取消了银行贷款承诺、融资意向书、资金信用证明、股东出资承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等18项前置审批条件。编制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积极与省平台对接,确保平台按时正式运行,实现横向联通各部门、纵向国家、省、市、县贯通。

【项目带动战略】 推进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建立领导包保、分类管理、部门联系推进制度,优化发展环境,千方百计保项目落地建设。2015年,济宁市“大项目突破年”活动中,分四批集中开工了413个亿元以上项目、总投资1662.6亿元,1—12月份完成投资605.4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06.1%。国龙重钢钢结构生产、源泰矿用安全高分子新型材料、科宇汽车零部件加工、利丰多糖蛋白、郎恒化学醇钠系列产品、博莱特电子LED灯及转换器、思普润水处理设备及矿用泵生产等项目建设进度较快,凸显出了大项目带动作用。集中调度200个重大项目。对济宁市200个重大项目进行了集中调度,有效的推进项目的实施。200个集中调度项目完成投资748.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19.4%。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实施。积极推动全市省重点项目和市级领导包保项目顺利实施。济宁市列入省重点的6个项目完成投资22.4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06.7%。73个市级领导包保联系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48.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23.3%。

【建设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上级及各项政策资金。按照国家、省2015年投资方向,积极提报项目,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高资金争取的成功率。2015年,市发改委牵头共争取中央、省无偿资金10.6亿元,超出上年全年2.45亿元,增长30%,支持项目177个,总投资规模47.9亿元。项目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和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公检法司、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及技术改造等领域。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国家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设立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注入项目资本金,支持看得准、有回报、不新增过剩产能的重点领域建设。2015年,前四批全市共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75个,争取基金33.53亿元,项目个数位居全省首位,基金数额居全省前列。大力争取政策性贷款支持。充分利用国开行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在上年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33.4亿元基础上,2015年配合济宁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贷款,获得授信13.95亿元,到位5.6亿元。积极搭建新平台,促进银企合作。精心筛选了188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积极向银行推介,项目总投资868.5亿元,申请贷款299.9亿元。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编制市政府投资计划。根据《济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济宁市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与市财政局以济发改投资〔2015〕59号文件下达了济宁市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项目39个,市政府投资7.52亿元。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济宁市2015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严格项目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全市政府投资。加强中央、省项目监管力度。向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中央和省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济发改投资〔2015〕296号)。要求各县市区对2015年国家安排市专项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加强管理,从项目前期手续完善情况,建设规模和内容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建设进度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问题抓紧整改,切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全力督促项目加快实施。加大对重大工程包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力度,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推进措施和解决办法,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对未开工项目实行一周一调度一通报,督促县市区和项目单位争分夺秒,采取一切措施促项目开工。